香港一直以來都是知識分子的避風港,甚至有出版天堂之稱,無論台灣或中國的禁書,在香港都沒有所謂的敏感地帶。早至1950、60年代,台灣實施戒嚴,嚴格限制書刊出版,禁書名單多至要編製《查禁圖書目錄》。香港當時曾協助台灣出版禁書,再偷偷流回台灣。如今香港因為7月1日立國安法,不少有關於去年反送中運動的書籍改由台灣出版。部份中國人習慣以自由行來港購物外,也會到銅鑼灣書店、人民公社等書店閱讀或購買內地禁書。曾經,香港是禁書的逃生門,從來沒想到今日,香港的書籍卻要另尋逃生門。
港版國安法實施後,康文署便訂出九本「禁書名單」,要從政府圖書館下架、禁止外借。早前,油尖旺區議會討論相關問題時,康文署代表表示公共圖書館的館藏發展是按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所訂的原則進行,館藏亦須符合香港法律規定和適時實用,而檢視館藏是公共圖書館的恒常工作。康文署代表不斷重複隨着《國安法》訂立,圖書館須確保館藏遵守有關法規,有關書籍正在覆檢和徵詢法律意見。至於由誰人負責覆檢,以甚麼標準去覆檢和覆檢多久均以人肉錄音機式避答。
康文署代表不斷重複在覆檢館藏過程中會徵詢法律意見,以確定內容會否違反《國安法》,故暫時將有關書籍下架。林鄭政府多番說明國安法並無追溯力,但是康文署卻審查2014年出版的書籍《邊走邊吃邊抗爭》,這完全是製造白色恐怖。再者,如果康文署代表有細閱書本內容,書籍不少文章曾在報章刊登,主要討論社會議題及分享個人旅行經歷等。難道內容談及旅行可以勾結外國勢力或危害國家安全嗎?反而陳淑莊另一本書籍《陳淑莊敏感地帶》仍可在圖書館借閱,這代表康文署並沒有客觀標準和專業知識去決定覆檢,感覺上只是政治決定。更令筆者擔心的是,出版社和作者固然有風險,連讀者也可觸及法例。筆者同事前往圖書館打算借閱正在覆檢中的書籍《香港遺民論》,最後館長拒絕借出。
對於林鄭政府說國安法只會影響小部份人,大部份香港人可以如常生活和享有自由。事實上,部份香港出版業因應國安法怕被政府冠上「顛覆政權」的罪名,不是選擇停刊就是在台灣另覓出路。有獨立出版商表示記錄雨傘革命的部份書籍已經送到台灣保存,而記錄反送中運動的書籍也改成在台灣出版。而以往專門探索香港社會問題的季刊《突破》今年也決定停刊。台灣目前成了香港出版業的避風港,業者期盼攜手合作。當地一人出版社發言人表示,由於香港在台灣戒嚴時期曾協助台灣出版禁書,現在香港有難,台灣自然義無反顧幫忙。現在台灣民主化了,自由開放了,香港反而走回去了,那「我們其實有一個道義上的責任,要幫助它」。
或許有一日,香港歷史由當權者或勝利者寫的,可能再不見到有些數字和真相。或許有一日,我們要到台灣書店才可見回熟悉的臉孔和文字。但是逆權運動的的確確發生過在香港,亦留在香港人的腦海裏。
余德寶
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