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准保釋 索帶案經紀中秋團圓

高院准保釋 索帶案經紀中秋團圓

【本報訊】去年11月2日民主派區議會候選人在維園進行區選聚會,活動遭腰斬演變成警民衝突,已婚地產經紀被截查時搜出48條、每條長六吋索帶,上月底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罪成判監,成為反修例案首宗因藏索帶被審訊定罪個案。由於定罪翌日為經紀兒子一歲生辰,大狀為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裁判官鄭紀航拒絕。他昨向高院申請保釋,終獲法官李運騰批准,可與家人共度中秋。

上訴人陳俊傑(34歲)的上訴尚未排定審期,李官昨批准他以現金五萬元,以及由兄長提供的五萬元人事擔保,陳亦須每晚10時半至翌晨8時宵禁、每周三次到警署報到,同時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因案錯過兒子一歲生日

審訊時辯方指案發當日上訴人返回舊辦公室搬運雜物,涉案索帶用來搬運。事發時路過見有人聚集,好奇上前觀看時被捕。裁判官鄭紀航上月裁決時則指,從未見過工人用六吋長索帶搬傢俬,反指陳可在「同路人」協助下用索帶綑縛鐵欄成路障堵路,阻礙公共交通,影響普羅大眾,行為如惡霸,裁定他罪名成立,判監五個半月,並拒絕讓他保釋等候上訴,被告因而錯過翌日其子的一歲生日。

陳一個月前被判監,本月初已向高院提出保釋要求,惟因鄭官裁斷陳述書尚未預備好,故押後至昨天再處理。

案件編號:HCMA2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