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律師最近提議,香港進行司法改革,可以由取消法庭服飾裏的假髮開始。法官大狀戴假髮這種dress code沿襲英國法庭的傳統,最早可以追溯至1635年,當年英國的街頭穿搭,以法國風為最潮,而捲曲蓬鬆的假髮,就是從法國傳來的新鮮事物,英國法律界把這種服飾保留下來。
一般裁判法院是不會見到假髮的,只有去到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上訴庭的聆訊,法官才會戴上短假髮,長假髮更要到儀式上才能看到。但事務律師上庭不需要戴假髮,終審法院法官亦不會戴假髮,因為終審法院是回歸後的產物。
何律師作為一個事務律師,不太有機會戴假髮。但他特別重視法庭dress code,就令人想起,他卸任香港律師會會長後的2013年,當年香港律師會曾經去信馬道立,希望為有機會上庭的事務律師,爭取到戴假髮的權利,不過最後沒有成事。因愛生恨,像極了愛情。
大家會喜歡看到假髮,其實是因為假髮的形象專業而且莊嚴,對於維持法治的權威和對法律制度的信心,有着微妙而重要的影響。就正如香港警察機動部隊的制服一樣,回歸後制服點改,那頂羊毛貝雷帽一定都在。為的,當然就是那英偉的軍人形象。By the way,貝雷帽源自西班牙獨立呼聲極盛的巴斯克地區,如果法官戴假髮是媚外,那PTU戴貝雷帽就更加是播獨了。
對司法界中人,包括警察法官來說,儀表是很重要的,因為那是法治在社會上的具體體現之一。普通人如何君堯之流,可能覺得法官大狀死攬假髮好on9,但在尊重自己專業的人眼中,其實會覺得,何律師你到底jm9。
佬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