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賣iPhone稱墮騙案遭滋擾 與訟雙方齊敗訴 麥包:賠上多年工作努力

炒賣iPhone稱墮騙案遭滋擾 與訟雙方齊敗訴 
麥包:賠上多年工作努力

無綫前藝人麥長青(麥包)偕妻於2014年與朋友合資逾400萬元炒賣iPhone,聲稱遭友人詐騙,友人更疑動用另一客戶的資金向麥包還款,導致該客戶派員到無綫向麥包追債滋擾,令麥包的代言人合約遭終止。麥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停止騷擾行為,被告客戶向麥包反申索118萬元。案件早前審結,法官昨日頒下判詞,裁定雙方皆敗訴,各須向對方支付敗訴那部份的訟費。

法官指由於麥包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致電其妻、以及出現在無綫和商戶安記的追數大漢是受被告指使,故裁定他敗訴。至於被告的反申索,法官不相信作為一個有經驗的商人,被告會如斯容易受騙;再者,若確實如被告所說,她開支票給姓吳的騙徒是為了支付買iPhone的貨款,理應在抬頭寫上受款人姓名,而不應是沒有抬頭的支票,故裁定其反索償敗訴。

■被告黃美芳昨日出庭後表示對原告敗訴,覺得「非常之OK」。

■麥包(右二)指事發後收入大減,連上節目《Do姐有問題》都只得500元利是。電視圖片

已當事情完結

麥包為本案原告,而黃美芳以及由黃擔任董事及股東的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分別為本案首被告與次被告。麥包昨午沒有到庭領取判詞,僅透過短訊回應記者:「事情總算告一段落,人也輕鬆了,上次上完庭得到對方在庭上承認我不是騙徒時,我已當事情完結了。」

今次訴訟,麥包指是因有人指他是騙徒而起︰「先有律師行致電太太替黃女士追數,太太已向對方律師行解釋不認識對方,亦沒有欠對方錢,之後我方律師亦作了書面回覆。但之後太太收到自稱替黃女士收數的人打電話來追數丶要脅和恐嚇,更有人到TVB追債及到我代言的商舖搞事。」

麥包指當時已報警,但因證據不足只能交由律師處理,與律師商量後決定申請禁制令。後來真正騙徒被定罪,被告才致電要求庭外和解,「但不作任何賠償,當無事發生」。他為求還清白,繼續訴訟,並指出黃女士在庭上親口承認他不是騙徒,亦表明清楚知道他也是受害人,騙案與他無關:「叫做還我清白了,件事擾攘幾年,身心疲累,自己亦賠上了多年工作努力。」

■麥包近月來專心打理和友人合資開的和牛店。資料圖片

「我沒欠人錢」

至於被判敗訴,麥包不吐不快:「既然黃女士都承認我不是騙徒,法庭亦證明我沒有欠人錢,但為何我敗訴?法律是講證據,做壞事的人只要懂走位,行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就可免法律制裁繼續犯法。」他在5月上庭作供時曾情緒激動,透露事發後收入大減,舉例稱擔任《Do姐有問題》嘉賓僅收到500元利是。

被告黃女士於庭外指,對原告敗訴覺得「非常之OK」,至於反索償失敗則考慮上訴。對於法官認為她從商多年,沒理由如此被騙,她重申:「我係俾人呃㗎!」

【案件編號:HCA2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