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疑洩身份 市政法委逼退律師 

公證疑洩身份 市政法委逼退律師 

【本報訊】香港警方前日通報12港人案,深圳鹽田公安將向檢察院呈請批准逮捕,另一邊廂家屬委託律師持續受干擾。據悉,持葡萄牙護照、19歲港大生郭子麟的家屬委託律師,因被當局約談及被市級政法委點名,被迫退出辦理案件,懷疑是在辦理公證文件期間洩露身份。這次是第二名受郭子麟家屬委託的律師受壓退出。

12港人被拘留至今,累計已有最少六名內地律師被迫退出案件。消息指,這名律師是在早前負責郭子麟的律師被迫退出後接手案件,本來正辦理公證書手續,但公證書尚未收到,便已暴露身份,被當局約談一天,懷疑是辦理公證時洩露身份。會見的官方人員透露,是市政法委點名要他退出案件。

知情者透露,鹽田看守所未要求律師需持有公證書前,未試過有律師在出發前被找麻煩,看守所加入新要求後,現時新接手的律師連委託書都未收到已被約談,從接委託的程序就開始逼退,懷疑是在辦理公證期間洩露身份。因在香港辦理公證文件,要經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審核、加章轉遞,該公司「基本上都是官方的人」。

■鄒家成指現時跟進工作越趨困難,但「每條路線都唔可以放棄」。

料10.1前有批准逮捕結果

協助12港人家屬的鄒家成表示,律師再被逼退,或因當局正式逮捕限期將至,不希望再有律師到看守所要求探訪,現時跟進工作越趨困難,「(內地)律師唔會無止境(願意參與)」,但家屬希望繼續嘗試,內地當局表明會進入下一階段司法程序下,目前所有家屬都會申請取保候審。他強調,香港的支援及協助並非能立即爭取到12人獲釋,但每一步都是向內地施壓,家屬亦希望盡一切可行方式繼續拯救,「每條路線都唔可以放棄」。

按照內地法律規定,公安最遲應在刑事拘留的30天內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由正式拘留的8月25日翌日起計算,即最遲本月24日要提請。但警方在25日接獲通報,指公安即將向鹽田區檢察院提請批捕,家屬質疑當局違反30天內提請的規定。家屬委託律師之一的盧思位估計是兩地溝通時間差問題,相信公安已呈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要在七天內決定,即10月1日前有結果。他補充,檢察院批捕的消息不一定公開發佈,但按規定要在24小時內通知家屬,除去兩地郵寄等問題的時間差,應至少10月4日至5日前會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