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法庭須解釋國安法

陳弘毅:法庭須解釋國安法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實施三個多月,被控違反國安法的小市民越來越多。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圖)昨日指,若警方和律政司將國安法的範圍演繹得較廣,就有更多案件交上法庭,而法庭就有更大責任去解釋法律,不過他相信,法院會按普通法和國際人權標準解釋國安法。

料以普通法為標準

陳弘毅出席港大有關國安法的網上論壇時稱,法庭審理案件前,是需由警方調查、律政司檢控,若警方和律政司將國安法演繹得較廣,便會有很多個案交上法庭審理,而法庭就有更大責任處理,包括解釋法律。但陳相信,法庭日後會按普通法和國際人權標準解釋國安法。

他又指,中央之所以實施港版國安法,是因為認為反修例運動是外國勢力包括美國支持的顏色革命。他認為中美關係將來的發展會影響日後國安法的執行,因為中央政府不想香港被利用成顛覆國家政權的基地。

陳弘毅又認為,港版國安法難以解決港人身份認同的問題。他以政府押後今屆立法會選舉為例,形容即使選舉押後一年,選民仍會按照自身的政治意向投票,港府難以取消所有民主派人士的參選資格,對法例能處理港人身份認同問題,陳不抱樂觀態度。他又解釋指,中央希望能以國安法為香港一國兩制定下底線,強調「一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