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前日於粉嶺拘捕一對母子,於單位內撿獲胡椒球槍、多支氣槍及軍刀等,指二人涉及「管有槍械及彈藥」等罪名。至昨日,警方指被捕姓呂青年曾發表分裂國家及煽動內容文宣,涉違港版國安法,更指他涉於網上宣揚港獨,又聲稱他曾於9月6日九龍區遊行中,以投擲物擲向警方防線,故由國安處接手案件。對警方再以惡法拉人,學者及民權組織批評國安法檢控標準含糊,警方動輒以此打壓反對聲音,質疑港府以國安法為藉口打壓市民言論自由。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青年姓呂(23歲),是理工大學一年級學生,仍被扣查,其姓蔡(49歲)母親則獲准保釋,須於11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昨日落案控告呂一項「無牌管有槍械」罪、一項「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資」罪及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指,青年透過外國購物網站購買槍械後,以集運形式運港,再於社交平台放售,部份物品已在網上平台出售。青年又於國安法成立前後,在網上平台發放大量宣揚勇武、港獨、抗共等訊息的文宣,內容涉觸犯國安法。
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指,被捕男子圖文並茂,聲稱自己於本月6日九龍區遊行中,向警方防線投擲一件帶刺鼻氣體的物體,更指會於之後遊行使用更厲害武器對付警察。被問及文宣內容及被捕青年是否曾使用撿獲的武器,李指仍待調查,「部份(文宣)喺國安法之後發佈,絕對達到(檢控)標準」。記者昨翻查有關社交平台,涉案文宣及言論已刪除。理大回覆指,若有學生涉違法行為,校方會按既定程序詳細審視每宗個案,並嚴肅處理。
警方前日凌晨於粉嶺欣盛苑欣耀閣一單位拘捕兩母子,指有人藏有槍械及防護器具等,並於網上出售,於單位內撿獲一支胡椒球槍、一支伸縮棍、兩把約30厘米長軍刀、三支氣槍、一件避彈衣及15個防毒面具。母子涉「無牌管有槍械」、「未經許可入口戰略物品」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被捕。
案中被捕姓呂青年是國安法實施近三個月來,第28名觸犯該惡法市民。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國安法實施以來,政府大興文字獄,連小市民對政府的批評聲音亦打壓,「如果憎恨政府都唔講得,即係連批評都要拉?」他指,國安法檢控標準含糊,過去三個月,警方動輒以此檢控反對聲音,以言入罪。鍾劍華透露,部份學者擔心觸犯國安法而不敢再接受傳媒訪問,甚至停止於網上發表文章,「老師講說話都要提心吊膽」。鍾認為,以警方「告人告到盡」的做法,不排除有關學生會被加控暴動罪。
民權觀察發言人沈偉男指,據外國例子,國安定義必須與暴力相關,惟警方是次僅憑文宣便對青年作檢控,明顯是以言入罪,對於警方指控青年「暴力宣揚港獨」,沈偉男認為,警方應公開有關文宣,以釐清事實。沈偉男認為,國安法於社會製造的寒蟬效應十分明顯,「市民根本唔知標準,會唔會講一句唔啱聽嘅說話就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