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鄧談修例 防「任何人記者」搶犯 記協斥抹黑 接受「扮記者」訪問更諷刺

PK鄧談修例 防「任何人記者」搶犯 
記協斥抹黑 接受「扮記者」訪問更諷刺

【本報訊】警方突然修訂《警察通例》,只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GNMIS)的傳媒,變相實施記者發牌制度。連日來匿在警察總部、拒現身向公眾交代的警務處長鄧炳強,昨接受建制派議員葛珮帆專訪,指控有穿黃背心的「任何人記者」攻擊警察、搶犯及參與暴亂,修例只是要識別「正常記者」。記協批評鄧炳強抹黑新聞業,質疑他拒見正式的記者,反而選擇接受「扮記者」的葛珮帆訪問,做法諷剌。有議員更直斥鄧炳強龜縮。

■鄧炳強昨接受建制派議員葛珮帆專訪,指控有穿黃背心「任何人記者」攻擊警察,修例只是要識別「正常記者」。

鄧炳強在修改警例後首度開腔,在警總接受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葛珮帆的YouTube頻道專訪,鏡頭前擺放了警察福利基金會推出的「忠誠勇毅」月餅。

鄧指以往記者很合作和自律,但過去一年傳媒生態改變,出現穿黃背心的疑似記者,「佢哋自己本身根本有份遊行,甚至有啲喺到暴亂,我哋拉過,另外有啲刻意阻礙我哋做嘢,我哋想捉賊時擋住我哋,等啲賊走咗,甚至搶犯,另外有人攻擊我哋,擲雪糕筒」。

鄧語帶嘲諷說:「呢啲黃背心,我叫任何人記者,因為記協話任何人都係公民記者」。為針對「任何人記者」,警方惟有用橙帶圍起設立封鎖區,但對真正從事正常採訪的記者造成不便,所以警方在8月搜查壹傳媒大樓時試行讓部份不會構成危險的記者「近啲嚟影」,又被批評是不公平。

他表示,「之前記協記者證我哋就當係記者,但係我哋發覺原來好多記者係無入記協」。他指現時採用政府新聞處的客觀標準識別記者,記協會員應已向政府新聞處登記,認為只要是正常採訪便不會受影響。至於其他記者,包括各大專院校的學生記者,可繼續在封鎖區外自由採訪,和以往無分別。

「我哋喺陽光底下做任何嘢」

對於外國記者協會批評警方是想避開傳媒的鎂光燈。鄧炳強表示,「我哋係喺陽光底下做任何嘢,有啲團體誤會我哋係咪驚記者呀,絕對唔驚,我哋完全公平開放」。

「扮記者」葛珮帆在訪問中與鄧炳強一唱一和,她聲稱不少市民認為警方修例太過寬鬆,主張應效法外國推行記者發牌制度。鄧炳強立即大表讚同,指國際上很多城市都規定只有向警方登記的記者才可進入封鎖線內採訪。

■警方突然修改《警察通例》,只承認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的傳媒,變相實施發牌制度。

■訪問中葛珮帆吹捧鄧炳強是眾人偶像,大讚他戴上眼鏡「靚仔」。

林卓廷︰葛珮帆塗脂抹粉惡心

葛珮帆又力吹捧鄧炳強是眾人偶像,大讚他戴上眼鏡「靚仔」,鄧明顯十分受落,透露從前是戴無框眼鏡,但「書卷氣重得滯、殺氣唔夠」,所以轉戴粗框眼鏡。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鄧炳強龜縮,選擇性接受「假記者」葛珮帆訪問,為他塗脂抹粉,行徑令人惡心。

記者主席楊健興質疑鄧炳強選擇接受葛珮帆訪問,十分諷刺,因按警方新例,「葛珮帆唔會喺政府新聞處登記」。他指記協提出市民在公共地方有權採訪,是公民權利,卻被鄧炳強歪曲為「所有人都係記者」。至於鄧聲稱有記者搶犯及襲擊警察,記協已多次要求警方提出具體證據,但一直未獲回應。

楊指記協對於執法部門首長再次在毫無實證下,隨意抹黑新聞業界,感到匪夷所思,要求鄧立即收回言論。至於他提及外國有城市由警方向記者發出記者證,據紐約市警察局的資料,申請人只需證明自己過去兩年曾採訪,並非受僱於傳媒機構的自由身記者,均可獲發記者證。

對於鄧稱任何人記者可以在封鎖區外採訪,身兼中大講師的獨立記者譚惠芸質疑,在示威現場警方會突然拉起封鎖線將記者納入線內,日後若有未登記的記者被納入封鎖線,會否變成非法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