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判感化 官:律政司不滿可覆核

童黨判感化 官:律政司不滿可覆核

【本報訊】16歲男童去年將前女友裸照傳給友人看,前女友得悉後約男童見面,在天水圍的商場天台聯同多人向男童拳打腳踢,再逼除褲拍攝下體報復,事件揭發後,七名少年男女被控襲擊和有違公德行為等罪,相繼被判罰,其中16歲少年昨被判感化令。裁判官水佳麗特別指出,律政司若不滿判刑可提覆核,又向被告稱「唔係每次都有感化令」,告誡他「珍惜機會」。

認毆打傳裸照男童

水官近期處理多宗少年庭案件,其中對兩名涉汽油彈案被告同樣判處感化,兩案均被律政司覆核判刑,上訴庭認同判刑過輕。

本案被告16歲男童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辯方指被告承認行為愚蠢,衝動犯案後已深受教訓,明白不能以暴力解決問題。

水官判刑時謂,時下年輕人流行將祼照傳發他人,案中被傳裸照的首被告不愛惜身體,不無責任;被告為逞英雄強出頭不惜犯法,導致今日結果。考慮到同案其餘被告均被判感化,水官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一年感化令。

案情指16歲男事主去年7月中透過Instagram認識現年13歲的首被告,及後拍拖。首被告先後以WhatsApp向事主傳送12幅沒容貌的裸照,兩人翌月中分手,事主將裸照轉發予三名同學。首被告大受打擊,約事主及其他被告見面,拳打腳踢及掌摑事主,更迫令他脫褲拍照,並將相片傳開。

案件編號:TMCC12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