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都認第一兼感恩中央的鄭月娥,一反常態,說自己政府介入冇好處,沒有什麼可以做,指陳同佳已是自由身。這一句自由身,有可疑,卸膊畀管牧師,更可疑。認叻,擺明已經冇佢空間,大腳將個波踢畀姓管的。後者忙於為聖公會套現或斬倉止蝕,甩鍋說自己不是陳的父母或代言人,對陳幾時赴台自首,不著一辭。
推理下來,鄭氏與管家口風之忽變,恐怕已經收到風,陳某會把握機會,等明年5+1落實,飛去英國尋求庇護?反骨,鄭月娥熟悉的三十年公僕生涯裏面,見慣了吧,她本人有這樣的歷史檔案亦絕不為奇。陳同佳沒欠鄭月娥,反而鄭月娥借陳同佳孽債那條紅線,用到盡將香港勒頸,被虐殺的年輕生命,不止潘女。被大濫捕迫害的過萬人,沒有管家關照,沒有保護屋可住。暴動罪在三權被剝離分立之後,修訂為「不必在犯罪現場」也能入罪。国安法下怒海中被公安截走的12港人,精神上已被謀殺,屍首遭棄於荒郊被噬剩白骨!更壞心腸的推測,是鄭月娥借陳同佳赴英,製造道德政治災難,以報英國劍橋院士銜被迫打臉退回的憤恨。學者、教師、傳媒、醫護甚至十二三歲的學生也被尋仇,鄭月娥成功報仇了,緊隨習帝,步向神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