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 :中港司法理念加速倒帶 (李平)

蘋論 :中港司法理念加速倒帶 (李平)

中共紅二代企業家任志強被控貪污等罪判囚18年、當庭表示不上訴,12名港人被扣在深圳河那一邊逾30日,未有家屬或其委託的律師能見一面,都讓港人再次見識了甚麼叫作黨領導下的依法治國。當中共對民營企業發起第二次名為統戰實為社會主義改造時,司法理念也同樣倒帶到1950年代,再現「黨委決定要捕的,檢察院要閉着眼睛蓋章」一幕。

法治從來是說的比唱的好聽

在深圳河這一邊,當林鄭政府公然否定三權分立、政治檢控成為常態時,法官的裁決已不可能不受到質疑和批評,馬道立所謂「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對不應被政治化」,與其說是維護司法獨立的呼籲,不如說是眼見司法獨立不再的哀鳴。施覺民掛冠而去,才是免除是否按黨委決定判案煩惱的脫身妙計。

與中港司法風暴頻生相呼應的是,中共對民企展開統戰、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共中央辦公廳上周印發《關於加強新時代民營經濟統戰工作的意見》,第一次公開把在內地投資的港澳工商界人士納入統戰對象。中共在1950年代開展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時,也有相應的法律、司法改造,於1954年制訂中共建政後的第一部憲法,規定「人民法院獨立進行審判,只服從法律」、「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地方國家機關的干涉」。

然而,中共的法治從來都是說的比唱的好聽,無論立法的意圖和司法的實踐,都離不開為黨服務。1955年1月,全國人大委員長劉少奇在聽取最高檢察院檢察長張鼎丞彙報工作後說:「我們的法律不是為了約束自己,而是用來約束敵人,打擊和消滅敵人的。」當年7月,劉少奇又指示張鼎丞、副檢察長梁國斌,要檢察院按憲法規定把批捕、起訴擔負起來,做黨的擋箭牌,「黨委決定要捕的,檢察院要閉着眼睛蓋章」。

習近平主政後,在2014年於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宣稱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被譏為只是要改變騎在人民頭上的姿勢。港版國安法的制訂和實施,更是中共直接騎在港人頭上的工具。12位疑準備潛逃台灣但被中國公安拘捕的香港人,已被拘禁在深圳逾30日,家人、委託律師連求見一面都未能獲准。中國外交部早已代黨發言指控他們企圖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深圳檢察院遲遲未為此蓋章,恐怕是有個別港人不就範不認罪,有待官派律師「說服」他們,然後上電視認罪,把依法治國的戲做全套。

政治檢控令司法機構政治化

而任志強身為中共紅二代,因批評中共隱瞞武漢肺炎疫情、怒斥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被控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四宗罪,極速判囚18年,既顯示中共以言入罪時無所不用其極,也顯示檢察院、法院按黨委決定「閉着眼睛蓋章」。

中共在香港的喉舌、親共政客近來頻頻攻擊法院、法官,正因為香港的司法體系還沒有墮落到全面按中共港共要求「閉着眼睛蓋章」的地步,還有法官秉持良知和專業審案、判案。但是,律政司的選擇性檢控、政治檢控,必定令法官面對政治爭議、令司法機構政治化,國安法的諸多規定更剝奪了港人的司法覆核權和司法獨立,法官被要求「閉着眼睛蓋章」的壓力越來越多,司法獨立將快速演變成黨領導下的法治。

諷刺的是,劉少奇自己後來也成為黨領導下的法治的受害者。文化大革命期間,他曾拿出憲法向批鬥他的紅衞兵抗議:「我還是國家主席,憲法保證公民的人身自由。」這一黑色幽默,也是對公然否認香港三權分立的林鄭月娥等政客的警示。你們被中共拋棄或被歷史拋棄而受審的那一天,還有制度、法律,讓你們的人權得到保障嗎?

李平

周一至周六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