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權騎在第四權上面 - 曾志豪

警權騎在第四權上面 - 曾志豪

警察最新動作,修改《警察通例》下的「傳媒定義」,取消了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會員的「記者資格」。取而代之的,是根據政府新聞處新聞登記的定義。

這個動作代表甚麼?

香港警察,真的很討厭,也很害怕,傳媒。他們似乎視所有會移動的、站在他們對面的「物體」為「敵人」,擒之而後快,就像對付12歲女童和孕婦一樣。

這次搬出來的整頓傳媒的理由,又是源於「恐懼」:過去有傳媒混入人群襲擊甚至搶犯、製造混亂等等。講鬼古如果鬼怪一直沒有現身,始終會趕客離場;警察單方面「恐懼記者」講了一年,請問有無拘捕任何一個「偽黃背心犯罪份子」?但阿Sir就是好驚,所以要整頓。

有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這些偽黃背心的人都是持有記協或攝記會員證的人士?如果沒有的話,為何這次要把記協攝記的會員資格剔走?這等於是暗示,記協、攝記協會的會員,都是潛在犯罪份子!

其實警察真正目的,就是大幅度減少街頭傳媒的數目,因為現在對他們威脅最大的,其實就是許多獨立記者或者網上媒體。譬如獨家拍到西灣河開槍的便不是傳統媒體,而是「丘品新聞」;拍得831太子站速龍衝入車廂襲擊市民的片段,是網媒米報記者梁柏堅。兩個機構都是記協會員,但將來都會被取消資格。

傳統媒體和網媒獨立記者都是「缺一不可」,沒有大新聞機構的全畫面覆蓋,看不到新聞全景;沒有了網媒記者在不同街頭角落跑動,便失去許多靈活機動監察的力量。就連小弟,在七一拍到的電單車手和警察相撞的獨家畫面,也是填補了傳統媒體的拍攝空隙。如果這些人全部消失,只有官方認可的幾大傳媒,警權濫暴,誰還知道?

最近被重判十八年的任志強,曾經這樣回應「官媒姓黨」:「當所有的媒體都有了姓,並且不代表人民的利益時,人民就被拋棄到遺忘的角落了!」今天香港的媒體,也要有新的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