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六日,香港公安鎮壓小民遊行期間,一巴士司機在混亂中按喇叭示警;公安應是嫌喇叭聲刺耳,就把他拘捕,罪名是「高速行車」及「身藏武器」。
但那武器原來無非一把螺旋鉗,是巴士司機調整後視鏡的常用工具,這也罷了;更令公安下不了臺的,是根據行車紀錄儀,被捕司機當時行車速度每小時不過三十五公里,遠低於法定五十公里的最高車速,公安唯有改控他危險駕駛,但已折了威風。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周浩鼎現在真該出手相助了。
按葛、周這兩位假假真真的博士、律師,因有法官不看公安眉睫判案,最近憑一封匿名信,向法院發難,質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高等法院法官黃崇厚等「偏袒反政府暴徒」,即使在朝派的《星島日報》都忍不住揭發匿名信之偽,葛、周還是不肯罷休,說要成立「量刑委員會」、「獨立監察司法委員會」等等。葛珮帆還向馬道立投訴裁判官何俊堯之譴責公安法庭上謊話連篇,說應禁他審理政治案件。
現在,巴士行車紀錄儀沒有按公安意思,把被捕司機低速行車改為高速,分明是和何俊堯等一樣偏袒反政府暴徒。所以,葛珮帆不妨使出當年弄得博士學位的手段,弄一分巴士行車匿名紀錄,為公安辯白,把那司機治罪;周律師則可仗其法律知識,成立「量速委員會」、「獨立監察行車紀錄儀委員會」等,方便公安日後控制交通。
新香港就是要這樣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