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突然收緊傳媒定義,威脅新聞自由。外國記者協會(FCC)發表聲明,堅決反對警方對記者實施認證制度,認為此舉將侵蝕新聞自由,令報道警察行動篇幅的主導權,由編採人員轉移至警方身上。
聲明認為,警方重新定義「傳媒代表」,等同引入官方認證或發牌制度,又反駁指警方發言人聲稱此舉是為了杜絕「假記者」,但指警方未能提出行動因為「假記者」被阻礙或受襲的證據,並質疑在全球均湧現新媒體的世代,警隊如何能判定該媒體是否「國際認可」,以及如何得出有關判定。
聲明亦批評新政策嚴重影響自由身記者及學生記者,指這兩類記者在過去一年的反修例報道中,同樣發表過引人注目的報道,其中通訊社越來越依賴自由身記者的來稿,學生媒體的報道亦令大眾對去年的示威活動了解更多。FCC強調,警方的修改不單能否獲邀進入警方封鎖線與否,而是在不獲警方承認的情況下,上述兩類記者隨時面對被控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強調警隊如對其成員遵守紀律、指引有信心,不應害怕記者的鎂光燈照在他們身上。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昨晚回應,斥FCC就警方修訂「傳媒代表」定義「說三道四」,稱政府部門依法加強對媒體的管理和服務,「立新規、止歪風」正是為了捍衞新聞自由,「正告FCC立即停止打着新聞自由幌子插手香港事務」。
七間大學的新聞或傳播系發表聯署聲明,強烈敦促警方撤銷新的修訂。聲明指,作為新聞系教育工作者,對警方實施新的識別傳媒政策持「強烈保留」意見,關注修訂或會損害港人的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基本權利。聲明稱,理解警察在示威現場執法的難度,但修訂確實對採訪自由帶來影響。聲明續表示,大學的新聞系課程旨在為香港培訓專業新聞工作者,相信學生採訪時同樣會依據記者專業操守行事,故不能接受警方計劃以是否「政府新聞處新聞發佈系統」下登記的媒體來識別學生記者及獨立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