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報復被諷小丑 警告企業家收聲 任志強重判18年文字獄

習報復被諷小丑 警告企業家收聲 
任志強重判18年文字獄

今年3月撰文諷刺習近平是「剝光了衣服也要堅持當皇帝的小丑」的華遠集團前董事長任志強涉貪等四罪一案昨日宣判,他被判監18年。法院指任志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上訴。時事評論員認為,這是中共一貫以經濟罪打壓異見分子的手段;政治學者分析,今次既是習近平對任志強的「政治審判」,更是要殺雞儆猴,向中國的企業家發出做政治明白人的強烈信號。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昨早公佈對任志強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案件的宣判,指任志強在2003年至2017年間,利用職務便利,貪污公款約4,974萬元人民幣(下同,約5,758萬港元)、受賄約125萬元(約144萬港元)、挪用公款約6,120萬元(約7,085萬港元)、用職權致使國有控股企業遭受大約1.17億元(約1.35億港元)的損失,當中包括國有股東華遠集團就損失了5,378萬元(約6,226萬港元)的資產,任志強個人獲利1,941萬多元(約2,247萬港元)。法院稱,任志強認罪並願意接受判決,不會上訴,故合併執行刑期,判監18年,並處罰金420萬元(約486萬港元)。

■華遠集團前董事長任志強遭中共重判18年。

要商家做「政治明白人」

任志強今年3月中開始失蹤,BBC引述熟悉此案的人士透露,在調查階段任志強的兒子及至少兩名商界人士也因此案被限制人身自由。至7月中共北京市西城區紀委通報,指任志強喪失理想信念,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中共黨中央保持一致,醜化黨和中國的形象,故剝奪他的黨員身份,並以其他經濟罪移送檢察。到了本月11日突然開庭,當時在中國法院網完全找不到有相關的庭審資料。

內地政治學者吳強對本報指,任志強除了本身是地產商,同時也與大批精英民營企業家有密切來往,實際上是民營企業家的意見領袖。任對習和現行體制的批評,相當程度上代表民營企業家的態度。吳強指出,這次任志強「四罪」對企業家來說都是可能會犯的罪,但是否真的會定罪,就取決於他們是否做一個政治明白人,「這樣才是對任的殺雞儆猴的信號所在。換句話說,國有企業家、民營企業家的財富和地位,取決於他們是否在政治上閉口,做一個所謂的明白人。」

另外,任志強一直跟紅二代、知識分子、黨內改革派的精英都有密切關係,吳強認為,這次判刑也是習近平於五中全會、二十大前對他們警告,以及習近平上任以來,繼打壓公共知識分子、公民社會等各個群組後,終把目標放到民營企業家,與上周企業家統戰會透露出要求他們接受黨的領導、接受公有和民營經濟混改不無關係。

習近平

以經濟罪名打壓異議者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稱,中共利用經濟罪名打壓異見分子已非首次,「中共就是經濟掩蓋政治。」國際特赦組織也表示,中國多次使用「經濟罪名」用來打擊異議者,「在任志強幾乎不加掩飾地批評習近平後,這似乎又是一次出於政治動機的定罪。」劉銳紹也指,判決中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懲罰,估計是希望淡化案件的政治味道,以免不滿現行狀態的「紅二代」反彈。

BBC/《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