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台再被裁定損害警方聲譽。通訊局接獲投訴,指港台節目《左右紅藍綠》去年有四集評論警方處理示威事件的手法,有欠持平及屬一面之詞,通訊局調查後認為港台未有在節目中給予警方回應機會,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港台工會指,港台已在其他節目多次播出警方回應,質疑裁決不公允。學者認為港版國安法其中一個目的是對付傳媒,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將首當其衝。
《左右紅藍綠》節目每集時間只有五分鐘,被投訴的四集在去年9月至11月播出,由不同人權團體及工會代表任主持,分別談及太子站8.31、10月1日荃灣警察開槍、10月7日防暴警進入馬鞍山新港城中心、11月11日西灣河警察開槍等事件。通訊局稱收到一宗投訴,指四集言論有欠持平、屬一面之詞、 以偏概全。
通訊局認為,四集中言論均有對警方作具損害性批評,足影響警方聲譽,但港台未能按《電視節目守則》規定,在同一或同類節目提供適當機會讓警方回應。港台稱已在其他時事節目讓警方回應,但通訊局認為這些時事節目均非與《左右紅藍綠》同類的個人意見節目。至於港台指節目製作時間緊逼,通訊局認為製作期限不構成可違反守則的理據,裁定投訴成立,向港台發出警告。港台稱知悉通訊局的裁決,該四集節目已從網站移除,而今年7月底起,此節目時段已有其他節目取代。本報記者昨到港台網頁查看,發現該四集已無法重溫。
今次是《左右紅藍綠》第二次被警告,通訊局今年4月亦曾裁定《左右紅藍綠》去年11月20日評論警方圍攻理大的一集歪曲事實、煽動仇恨,向港台發出嚴重警告。
被投訴的其中一集《左右紅藍綠》主持人民陣黎恩灝質疑,通訊局曲解個人意見節目,「唔通每次做節目都各打五十大板?咁港台同其他節目更難搵到尖銳嘅評論做節目。」事件明顯進一步收窄言論自由,反映社會有某些力量正有系統攻擊港台時事節目,意圖製造寒蟬效應。
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指,該四集《左右紅藍綠》所討論的事件,警方本身已先後發聲明或回應傳媒查詢,港台亦多次播放警方回應,並沒偏私。《左右紅藍綠》的講者往往是在得知警方說法後,再作評論及說明,質疑通訊局是否要求個人意見節目必須取得「回應你個回應嘅回應」才能出街。
浸大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國安法其中一個目的是對付傳媒,港台作為政府部門,一直被建制派視為眼中釘,整治港台手段將會不斷加強,港台作為公共廣播平台的角色,前途面臨極大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