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在香港留學的中國女生,因在校園內遭人潑水及被稱呼為「大陸妹」而報警。在殘酷對待30隻動物致重傷,甚至致死都不必被追究責任;用金屬尖鑿刺傷他人腰部的疑犯更被法官盛讚「熱愛社會」而得以保釋的今日香港,一個香港女生用水潑濕「大陸妹」,卻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至於港女用「大陸妹」稱呼「大陸妹」,更被形容為辱罵。
真奇怪,叫「大陸妹」做「大陸妹」,只是客觀陳述而已,何辱之有?如果以一個人的出身地稱呼對方涉嫌辱罵,那麼,「台灣妹」、「泰國妹」、「坡妹」、「日本妹」、「韓國妹」、「法國妹」、「德國妹」……統統都不是一個稱呼,而是一種辱罵。這是甚麼邏輯呢?
人在外國,一旦被人問起「你來自哪裏」,我會很自豪地說,「我從香港來,我是香港人。」如果被人喚作「港女」、「香港女人」、「香港人」,我會深以為傲,而不是感覺受辱。同樣道理,一個台灣女人被喚作「台灣妹」,一個日本女人被喚作「日本妹」,肯定都會欣然受落,而不是報警聲稱自己受到羞辱。
一個「大陸妹」,因為被人喚作「大陸妹」,而感覺自己受到羞辱,只有一個原因,她對自己的祖國非但不能產生自豪感,甚且相反。不妨問問那個大陸妹,為甚麼你不以你的祖國為傲?香港警察若認同她的感覺,是政治不正確呢?還是違反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