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法官辭世到法庭公信(梁啟智)

從大法官辭世到法庭公信(梁啟智)

美國大法官金斯伯格與世長辭,留下一生為平等公義付出的傳奇故事。她的辭世剛好發生在美國總統大選的最後階段,亦為民主共和兩黨的競選部署帶來變數。回望香港,又見三權分立爭議之下有終審法院法官辭職,「法治已死」恐怕將成社會共識。看美國最高法院勢力平衡之爭,思索香港的司法制度,或能得到一點啟示。

金斯伯格一輩子都在平權路上開創先河。回到1960年,年輕的她儘管獲得哈佛法學院院長強力推薦,卻因身為女性而被拒絕成為最高法院法官見習生;及後,她成為法學教授,更發起了一場又一場平權運動的官司;來到1993年,到她獲委任為最高法院法官,是美國史上第二名獲委任的女性。任內,她成為美國平權運動的標誌人物,所寫判詞啟發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各項平權相關的判決更直接影響了千萬人的生命。

在今天的香港,要評論像金斯伯格這樣的一名開明派偶像人物,未免有點困難。畢竟,開明派往往會被視為離地萬丈的理想主義者,然後一大堆「左膠」帽子扣下來。然而,真正熟悉美國政治的評論者會知道金斯伯格恐怕是最「左而不膠」的代表。她的名言「為你介懷的事情奮鬥,但要用能引領別人追隨你的方式」,正正指出從政者不應只顧自我感覺良好,在今天的香港無論泛民本土均值得學習。

很可惜,金斯伯格雖為一代偉人,但她留下的最高法院空缺卻將成為泥漿摔角的戰場。按美國憲法規定,最高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參議院確認;現時兩者都在共和黨的手上,理論上可通過一位和金斯伯格的立場完全相反的保守派法官。不過,四年前另一位大法官史卡利亞在大選前269日辭世,當時的共和黨聲稱為了等待大選舉行而拒絕考慮奧巴馬的提名;現在金斯伯格在大選前46日辭世,共和黨卻聲稱有權通過特朗普的提名,如此反口覆舌的難看食相使人側目。

話雖如此,此席大法官名額暫時仍未算是共和黨的囊中物。以共和黨目前在參議院的優勢,只要有四名議員倒戈便足以阻擋任命,而現時連任選情告急的共和黨參議員可不止四人,其中有兩人已表示反對倉卒任命。如果留在大選後和新任國會就職之前通過呢?先不說會否有再下一屆要競選連任的共和黨人倒戈,民主黨也可嘗試利用各種拉布手段來和共和黨鬥法。

萬一共和黨真的成功通過任命,民主黨尚有最後的撒手鐧:改革最高法院組成。美國憲法並無規定最高法院的具體組成方法,而現時美國政界普遍認為最高法院的提名程序已無法有效運作,如果民主黨能奪得總統大位和參、眾議院多數的話,大可以重寫相關法例,例如一次過把百多位巡迴法院法官任命為最高法院法官,以後判決則由法官團中抽籤派代表審議。

行文至此,可見如果參議院堅持要在極短時間內通過法官任命,政治上將引發軒然大波。而無論最後民主、共和兩黨角力結果為何,最高法院本身一定會是輸家,在國民眼中的公信力將會大打折扣。

公信是司法權唯一依靠

要談公信,是因為這是司法權的唯一依靠。法院無槍無炮,現實上沒有能力執行判決,只靠行政權自願服從。美國第七任總統傑克森就曾經說過法官大可即管做他的判決,且看他如何執行。理論上,如果行政權完全蔑視司法權,選民可以在下次選舉中把執政者趕走。但這兒有三個條件:有選舉、選民介意,以及法院本身受選民尊重。

如是者,我們可看到香港司法獨立的脆弱。在真正的三權分立下,濫權者必須承擔後果。在香港,如果政府無視法院的判決,實際上不會有後果:反正特首又不是直選產生。站在法院的立場,如果作出一個政府拒絕執行(或最少被人大釋法推翻)的判決,只是自討沒趣。因此,難免有輿論懷疑香港的法院也開始變得會自我審查,就算要判政府敗訴也只敢找些不痛不癢的技術性理由,不會真的直視憲制上的問題。

一個合理的政權是不會希望推倒法院的公信力的。對,政府有槍,可以逼任何人就範,但每次要動用武力來壓抑民情其實會嚴重地沒有管治效率,倒不如建立公平的遊戲規則讓大家都能有輸有贏。可惜,世上短視的政客總比有遠見的政治家要多。美國司法制度何去何從尚待選民把關,香港的司法制度還剩餘有多少公信,市民大眾心中有數。

梁啟智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