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鋪路推官方記者制

業界:鋪路推官方記者制

【本報訊】反修例風波以來,警隊以至林鄭政府不斷收緊採訪限制,警隊更多次出口術,提出官方記者證制度,特首林鄭月娥雖曾公開表示政府無意推行記者登記制度,但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警方正試行新措施,讓「可信任傳媒」多些着數進入封鎖線採訪,已為警隊今次修訂「傳媒定義」露端倪。有新聞業界及學者直指,警方此舉只是為特區政府推行官方記者證制度「鋪路」,從而「名正言順」令不受歡迎媒體消失。

林鄭月娥上任特首時曾承諾,會改善網媒等傳媒採訪安排,2017年政府宣佈,放寬純網媒採訪政府活動限制,相關機構須按《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用等四項要求,就可採訪政府活動。

「令不受歡迎媒體消失」

不過,自去年反修例風波以來,警方多次以示威現場多「假記者」,干擾前線警員執法為由,要求設官方記者證制度,但政府新聞處內部反對,林鄭月娥去年10月澄清,政府無意圖或計劃進行記者登記制度,更不會審核誰可以採訪。

不過,今年8月10日警方到壹傳媒大樓搜查,部份傳媒獲警方「搭膊頭」准到封鎖線內的大樓大閘外「採訪區」採訪,多個海外知名媒體卻不獲放行,鄧炳強其後接受傳媒訪問時竟形容,讓部份「可信任傳媒」入封鎖線採訪是想予他們多些「着數」。

記協前主席麥燕庭指,早於上世紀70年代《警察通例》已認可記協及攝記協發出的記者證,是文明國家尊重專業團體做法,但警方在缺乏任何涉持記協證的「假記者」數據前,突然取消記協證,同時有政府友好傳媒昨已率先報道有關記者發牌制度,令人懷疑「好明顯係為政府控制嘅官方記者發牌制度鋪路」。麥批評政府此舉步向極權社會。

浸大傳理學院高級講師呂秉權亦質疑,警方藉政府新聞處系統登記制度DQ記協、攝記協會員資格,「名正言順」令不受歡迎媒體消失,「同大陸任意就話你非法採訪,越來越似」,他批評警方「釋法」打擊傳媒第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