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襲岑子杰囚46月 官:針對政界需加刑

青年襲岑子杰囚46月 官:針對政界需加刑

【本報訊】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去年8月底在佐敦遭人用牛肉刀及棒球棍伏擊,友人擋格時受傷。兩名駕車接載施襲者男子落網,早前被裁定串謀蓄意傷人及無牌駕駛等罪罪成。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昨判刑時形容案件嚴重及邪惡,施襲者精心策劃犯案,判案中16歲少年入教導所;30歲售貨員則因教唆未成年人犯案、及針對政治人物,須加刑,最終被判囚46個月。

■去年8月兩名襲擊岑子杰的蒙面兇徒仍然在逃。

少年被告入教導所

兩被告分別為售貨員羅建華(30歲)及16歲何姓被告。羅於開審前承認串謀蓄意傷人、擅取車輛及沒第三者保險而駕駛車輛三罪。何則承認無牌駕駛及沒第三者保險兩罪,但否認串謀蓄意傷人及擅取車輛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兩人另各須停牌18個月。

陳官判刑時指,施襲者使用牛肉刀及棒球棍犯案,導致岑子杰友人羅國偉受輕傷,岑則沒受傷,惟若非友人勇敢擋格,岑或會嚴重受傷。

陳官又強調,本案針對政治人物,雖然兩被告或不熱衷政治,僅為錢犯案,但根據《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被斬案,其罪責與主謀相同。

陳官直言,羅是犯罪團夥的領袖,罪責遠比何嚴重。羅利用當時年僅15歲的何犯案,更指示沒駕駛執照牌的何駕駛一輛沒有第三者保險的失車,危及道路使用者安全。陳官認為,案件經精心策劃,例如故意使用失車、事先跟蹤岑及持有武器,但念及岑沒受傷,遂以四年為判刑起點。

惟陳官考慮到當時社會正經歷嚴重撕裂,本案卻針對政治人物,將意識形態分歧訴諸暴力,為免他人仿效,遂向羅加刑一年;由於羅招攬未成年人作出令人髮指的行為,再加刑九個月。計及認罪扣減後,羅最終被判監46個月。

至於何,陳官指雖然感化官及辯方均建議判何入勞教中心,但他認為此刑罰過輕,考慮到其年紀、及受年長者唆擺而犯案,最終判何入教導所。羅國偉早前到庭旁聽,被問到是否已原諒施襲者時說:「冇話原唔原諒嘅,得饒人處且饒人。」

兩名蒙面兇徒在逃

案情指,羅在警誡下稱有人聘請他在案中擔任司機,並告知他「屯門有香港人要打跛阿杰隻腳,酬勞有二百萬」,其後他找了何幫手。案中兩名蒙面南亞裔兇徒仍然在逃,警方昨稱案件正調查中,拒絕透露詳情。

案件編號:DCCC8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