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13日多區市民響應「神獸罷鷲」反修例活動,其中深水埗等地均有示威者在馬路上聚集堵路。兩名學生被控,案件昨開審。辯方質疑,拘捕被告的督察篤數,明明只有30人,報大數至60人,並以未經批准集結罪名隨意拘捕黑衣人,而且當時有一般市民在場,非示威者,督察強調「正常市民唔應該喺黃格(馬路)內」。
被告為16歲鍾姓中四女生及18歲IVE學生胡文俊,同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 案發位於深水埗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馬路附近。
西九龍衝鋒隊第二隊督察黃耀彬供稱,當日下午3時馬路上黃格內有近60名示威者聚集。他下車驅散,追截胡至福華街176號外,兩人雙雙倒地。他制服胡並反鎖他,指示警長以未經批准集結及蒙面法罪名拘捕。
黃稱不記得現場有其他市民,強調「正常市民唔應該喺黃格內」,相信那些人是示威者。辯方質疑黃為求以未經批准集結罪名作出拘捕,「篤數」謊稱現場有60人,又指警車抵達時示威者已四散,被告因穿黑衣而被捕。黃不同意。
時任高級警員、現已升職至警長的黎錦耀則指鍾曾招認堵路不對,求給機會並承諾不再犯法。根據黎的記事冊,鍾被制服後承認為爭取五大訴求而擋車阻路,但黎沒警誡。黎稱:「我都要問清楚發生乜事先警誡,唔係下下都要警誡。」辯方指鍾被反鎖按在地上,臉朝下,又遭叉頸,更被黎以膝用力跪在後背,呼吸困難,不可能有對答,內容屬虛構;黎不同意。
案件編號:KCCC5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