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有風險 義務律師施援

上庭有風險 義務律師施援

【本報訊】抗爭運動令全民覺醒,開始熟悉被拘捕檢控的法律程序,但限聚令告票「受害人」不少涉及普通市民,如果當事人堅拒繳交罰款希望抗辯自證清白,需面對繁複程序,難免引來滿頭問號。執業大律師不諱言,法律問題對普羅大眾而言難以理解,相關法例亦訂明,最高刑罰可涉及監禁,但現時坊間有不少熱心律師團隊願提供協助,籲市民勿過份憂慮。

「無受薪工作」須證明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如果市民決定就限聚令告票在法庭抗辯,因不屬當值律師服務範圍,市民只能選擇自辯,或另聘律師代表。他建議普通市民如對法律程序不熟悉不應選擇自辯,「有時你心口有個勇字,覺得自己去講真相咋嘛。但法官只係一個人,佢未必信你講嘅係真相,咁點算?」不過,他認為市民不需擔心,因現時坊間有不少義務律師團隊提供免費服務,「呢個就係我哋律師嘅角色,喺複雜多變嘅情況去研判,例如畀建議會唔會講多錯多。」

不過,法例訂明違反限聚令的最高刑罰是罰款2.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早前在fb拍片教市民應對,亦提醒抗辯失敗有機會被判更高罰款,甚至入獄。陸偉雄指確存在有關風險,稱如最終被判囚,會在警方指模科留下刑事定罪紀錄,即坊間所指的「案底」,市民將來搵工時如被問及,便要如實相告。相反,如被判罪名不成立或只是罰款,就不會留下有關紀錄。

至於「無受薪工作」是否是抗辯理據,他就指「一刀切太籠統,無受薪唔代表唔係工作緊」,認為如網媒記者被控,可在法庭出示採訪工作證明及相關報道紀錄及網媒運作資料等,「喺法庭就咁講句『我係網媒記者,句號』就難啲有人信,唔係話你有舉證責任,但既然要辯護,畀多啲證據支持自己,個官見你個媒體一直有做報道,佢應該都會接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