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1月11日網民發起「大三罷」,多區出現反修例示威及堵路,科大畢業的25歲廚師被指於理工大學通往紅磡的天橋上以圍欄堵路,事後被控非法集結、襲警及刑事毀壞三罪。廚師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其餘控罪經審訊後昨裁決。裁判官指出,聲稱受襲的警員口供前後不一,他又承認其傷勢或因同僚制服被告時不小心造成,裁定兩罪不成立。至於非法集結罪,裁判官指被告從天橋上扔圍欄,有機會影響人身安全,考慮到他認罪,判監六個月。
被告劉禮彥(25歲)承認非法集結罪,指他案發日在港鐵紅磡站A出口連接香港理工大學的行人天橋近理大一帶非法集結。他另被控襲警及刑事毀壞罪,指他於理大的平台上襲擊高級警員A及損毀其眼鏡。辯方曾就脫罪方面申請訟費,但被裁判官葉啟亮拒絕。
就被告的襲警罪,警員A接受控方主問時指被告以頭用力撞到其右眼,惟接受辯方盤問時卻承認被告身形較他高大,未能肯定是否遭被告的頭撞到,不排除是被告的膊頭或手撞到。葉官認為A的說法明顯前後不一;又指A承認其同僚上前制服被告時有可能不小心撞到他,並同意其手背傷勢不一定由被告造成。葉官裁定被告襲警罪不成立。
至於刑事毀壞罪,A供稱其眼鏡飛脫時,不肯定被告有否看見他戴眼鏡。葉官指,A當時戴上頭盔,被告難留意他是否戴眼鏡,裁定此罪不成立。
被告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指,被告2017年於科大物理系畢業,其後因理想在中式酒樓做廚師學徒,兩年內晉升至領班。今年餐廳結業,被告轉任出版社助理,僱主表示願意繼續聘請他。
案件編號:KCCC8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