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書記疑襲擊及欺凌上司,事後更多次在辦公室騷擾為上司作證的同事,包括在耳邊叫囂致對方耳鳴、兩度恐嚇「認清啲手指,聽過新義安未」、「斬開你十八碌,將你賓周當豬仔腸」等。案件昨裁決,裁判官質疑事主隱瞞二人為何爭執,不接納其證供,不排除被告是受病情或情緒影響才衝口說出涉案說話。雖然被告確曾騷擾事主,但控方未能證明他意圖令事主受驚,裁定一項普通襲擊及兩項刑事恐嚇均罪名不成立。
暫委裁判官黃向戎指被告王寶順(57歲)作供迴避,只強調舉證責任在控方,又沒指明涉案錄音中哪些句語並非出自其口,也沒正面說出他的案情。
惟裁判官亦質疑事主王勝沒在被告大叫前喝止對方,事後也沒聲言遇襲。黃官指事主聲稱害怕被告,但在案發時卻多次出言挑釁他,並且在他面前如常飲食及故意打呵欠等,故認為事主並非誠實可靠。
裁判官也質疑部份錄音檔案日期和案發日不脗合,亦有錄音顯示被告說出涉案句語後,內容有明顯接駁。被告2017年7月12日涉在金鐘道律政司116室向事主耳邊大叫,及於2018年1月2日和3日恐嚇他。案件編號:ESCC4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