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人鄧龍威(圖)於20年前在菲律賓以藏毒罪被捕,在未審訊及定罪下遭扣押11年,2011年更被判囚終身,然而該案疑點重重,鄧龍威一直不服,並於2018年9月提出終極上訴。昨日由鄧龍威友人組成的關注組接獲消息指當地最高法院已駁回鄧龍威的終極上訴,維持原判。一直協助鄧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表示會繼續協助,可考慮是否能由菲律賓總統給予特赦,或港府出手要求引渡,包括申請假釋,但有何條件才能符合仍待了解。
鄧龍威兄長鄧龍彪昨晚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對判決感失望,批評判決書未有提及新證據,只說維持原判。他又提到,鄧龍威被囚於禁閉倉,自己與他失聯近一年,籲政府出手協助幫忙,以求引渡他回港服刑。2000年6月,當年29歲的鄧龍威及另一名港人張泰安於菲律賓涉藏毒被捕,案件在他們遭扣押11年後才開審,並被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