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外藏醋、酒精 績優男生判更生

警署外藏醋、酒精 績優男生判更生

【本報訊】去年11月18日,自小成績優異的中六男生在觀塘警署外被搜出稀釋食用醋、酒精等物,警誡下承認上網學習使用化學物傷害警員。男生早前承認串謀意圖施用有害物品使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罪,還柙逾兩周後昨判刑。雖然辯方引述感化官指,男生年輕及有悔意,感化令是較佳判刑選擇,惟主裁判官徐綺薇認為案情嚴重,男生有預謀犯案且有同夥,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最終判他入更生中心。

辯方昨提交多封求情信,指16歲陳姓被告自小成績優異,並將於明年應考文憑試。雖然被告的犯案行為不成熟,但涉案物品僅日常用品,傷害性不高,冀法庭可接納感化官建議,判感化令,讓他可好好學習及回饋社會。

官指傷警意圖清晰

惟徐官指案情嚴重,而且被告與人合謀並有預謀犯案,不論其行為最終有否傷人,其傷害警員的意圖仍十分清晰。徐官認為,雖然被告承諾日後會透過合法途徑宣洩,但判刑須具阻嚇性,而感化令不足以反映案情嚴重性,最終判他入更生中心。

此外,15歲雙非少年去年9月15日在將軍澳港鐵站外,被搜出改裝自拍棍及對講機,並招認曾參與「行街」活動。少年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對講機兩罪,昨遭裁判官梁嘉琪判入更生中心及罰款1,000元。

因少年在案件開審前一刻才認罪,原審裁判官鄭念慈當時直言不理想,並鑑於案情嚴重將他還柙候判。辯方則求情指,被告由親戚養大,犯案因不滿政府施政及警方執法,認為參與運動「多一個人,多一把聲音」,望監管警方。

案件編號:KTCC2017/19、KCCC7000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