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5歲中三男生年初凌晨在元朗街頭試擲汽油彈,5月在少年法庭獲判18個月感化令,其中九個月須居於院舍兼守宵禁。惟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申請覆核。上訴庭早前認為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判刑明顯過輕,昨改判男生入勞教中心。男生父親庭外透露,涉販冰毒的女子獲撤控,但兒子則可能因獲裁判官讚揚「優秀」而遭窮追猛打,做法不公。
男生父親在庭外表示,對判決感到不開心,並透露獲學校教師告知才得悉律政司申請刑期覆核。父親認為兒子或因獲裁判官讚揚「優秀」而遭針對,又指「其實年輕人明白自己做緊咩」,知道其所為或會判監。他嘆謂,居於警察宿舍、疑販運三公斤K仔的女子獲撤控,但兒子「就俾人窮追猛打,打到贏為止」,對他不公平。
父親謂兒子居於院舍時可每天探望他15分鐘,惟入住勞教中心後探訪時間會收緊,他擔心兒子能否適應勞教中心生活,「呢幾日係最難捱。我同阿仔講,判去邊度都好,你自己堅強啲,頂住。佢都話冇問題,會頂會撐住」。他指兒子就本案服刑完畢後,仍要面對另一宗暴動案,他和妻子會繼續支持他,否則兒子「心靈創傷可能仲大」。父親亦提及12名因涉抗爭被捕的香港青年被扣留在內地一事,「當中有幾個得17歲,見唔到家人,又唔知外面世界係點,個心好忐忑」。
案件由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法官彭寶琴審理。上訴庭早前為男生索取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代表大狀李國輔昨進一步求情指,男生希望入住勞教中心,以便盡快讀書,重投社會,其就讀學校亦已預留學位給他。
申請人律政司早前指針對男生的控罪嚴重,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刑只着重被告情況及其更生,忽略行動目的等因素,判處感化會向社會發放錯誤訊息,要求改判拘禁式刑罰。裁判官水佳麗5月判刑時指,相信男生很愛惜香港,但勸勉他謂有些事情不是靠滿腔熱誠便可,又指報告及求情信反映男生是「相當唔錯嘅青年」,謂法庭常常要面對像男生般「好優秀、好好嘅細路,對法庭嚟講,一啲都唔愉快」。
案件編號:CAAR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