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拘陳虹秀因「講嘢」播片僅聞籲警冷靜

警指拘陳虹秀因「講嘢」播片僅聞籲警冷靜

【8.31暴動案】

【本報訊】去年8.31港島警民衝突,包括「陣地社工」陳虹秀在內八人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案件昨續審。庭上首度披露針對陳指控,拘捕警指兩度見陳持咪及擴音器「同警方講嘢」,遂以非法集結罪拘捕她,前後僅半小時。片段顯示現場傳出多下槍聲,陳大聲說「請你保持克制,因為你手持武器」、「如果你只係清場或者驅散,你已經達到目的,唔需要開任何布袋彈槍」。

作供後由同袍護送兜路走

負責拘捕陳虹秀的警員6798林上嵐昨完成作供後,為躲避記者拍攝由多名同袍護送離開,搭貨𨋢經逃生側門離開法院大樓。其間有警員一直用身軀阻記者兼遮擋鏡頭。

林在庭上稱,當晚隨防暴警由金鐘往銅鑼灣方向推進,晚上7時45分見陳站在西行線,向警方說「保持克制」;及後他繼續沿東行線推進,於8時15分在灣仔馬師道再次見陳「同警方講嘢」,遂上前拒捕她。

■警長黃子誠被指拾棍插贓。

庭上播放《蘋果日報》直播片段,顯示現場嘈吵並傳來連續多下「嘭嘭嘭」疑似槍聲;坐在主控身後的一名女警即吩咐播片男警「細聲啲」。及後片段拍到陳大聲要求警方保持克制,向警方呼籲「你冇生命危險,你係唔需要開任何布袋彈槍」。

本案作供警員沒獲法庭頒匿名令,控方昨一反常態,拒核實證人姓名寫法,稱接獲警方反映,指控傳媒前日報道被指插贓的警長黃子誠後,導致他被起底,故反對控方向傳媒確認姓名寫法。

此外,負責撿取第四被告龔梓舜(23 歲)背包等證物的警長黃子誠昨早續接受盤問,前天他否認從地上拾起伸縮棍並放入被告背囊插贓,辯方昨播片,拍到一名戴黃帽男子跑過並跌了一支棍落地,該棍滾至行人路旁,被一個盒「冚住」。黃同意,但究竟在他拾起該棍狀物前有沒有人碰過該盒,他稱「不肯定」。當辯方再播片後黃改口「同意」,但澄清「冚住電筒」。辯方稱拾起的是伸縮棍,「執電筒係講大話」,黃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