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上巿石油企業高層鮑毓明今年被指性侵養女, 當局昨公佈調查結果,指沒有證據證實鮑毓明有關行為構成性侵罪行,不過調查期間發現他違反中國律師執業管理的法規,已經被吊銷律師執業證,並驅逐出境。
性侵案事主為鮑毓明養女,她表示三年來多次遭養父性侵及毆打;去年報警,又被公安以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撤銷案件,直至今年4月被傳媒報道,當局才立案調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及公安部昨發出通報,指事主為22歲姓韓女子,2015年在韓母安排下,與鮑毓明見面,二人此後以「收養」名義開始交往,發展男女關係。當局指目前沒有證據證實鮑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行與對方發生性關係,不能認定其行為構成強姦罪。此外,雙方初次見面時,女方已年滿18歲,只是鮑以為對方未成年,仍以「收養」名義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應當受社會譴責。
鮑毓明(48歲)原籍天津,2006年取得美國國籍,在中美擁有執業律師資格,曾任上巿石油公司傑瑞集團副總裁及中興通訊獨立非執行董事,傳出性侵醜聞後被解僱。北京巿司法局指鮑隱瞞不報外國國籍,繼續以律師身份在中國執業,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案情嚴重,違反律師法,被罰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及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