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警方高調拘捕15人,涉嫌操控壹傳媒(282)股價,理由如下:
1)於8月10至12日,合共買賣股份13,223次,涉及16.9億股,佔該3日壹傳媒23.8%的交投量;2)交易金額為15億元,獲利逾3,870萬元;3)利用群組溝通,在極短時間同價購入和沽售股票,或在買賣指令未被執行的情况下,又以相同和高於之前的價位再買入;及4)在高頻率買賣下囤積低價股票,當誘導一般投資者在高位買入股票後,他們順勢在高位派貨,之後股票價格大幅下跌。
眾所周知,壹傳媒過去交投稀疏,每日平均成交量約10萬元。換言之,只要千萬以上的資金主動買入,股價已爆升。那麼,他們如何能夠「在高頻率買賣下囤積低價股票」呢?至於他們獲利約4,000萬元,僅佔其15億元總交易金額約2%至3%,但與「操控股價」有何直接相關?警方似乎沒有區分「高頻交易」與「操控股價」,認為只要有人密密炒,交投量佔兩成以上,就是操控股價的行為。
證監會早前公佈「虛假交易」案例,散戶投資者柯文華,於2011年5月至9月囤積恒富控股(643)股票,至2012年9月4日,利用6個由他控制的賬戶交易,交易量高達5,860萬股,較過去十個交易日平均每日成交量3,000倍,並將股價拉升50%,從而將令他的交易總虧損減低約89萬元。
可以見到,證監會對虛假交易的定義嚴謹而清晰:之前已囤積大量股票,並有預謀地利用自己控制的賬戶,左手買,右手賣,大幅推高股價及交易量,吸引其他散戶落叠。警方僅指這班人同時高頻買賣,但無證明是否「左手交右手」,高調拉人,心急領功,最終會否低調放人,大家可拭目以待。
筆者為證監會持牌人
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