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證監會昨日公佈,東亞銀行(023)因沒有依監管規定分開存放客戶證券,遭譴責及罰款420萬元。
該紀律行動聲明稱,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間,金管局進行現場審查後,對以上行為表示關注,2016年底金管局作進一步查詢後,東亞銀行就事件向證監會及金管局作出報告。
證監會調查後發現,2003年4月1日至2016年12月15日期間,在兩名外部保管人中央結算系統和三井住友銀行戶口當中,並沒有將客戶證券與自營證券分開保管,直至當時之後,才正式把兩者存放的客戶證券與自營證券分開。
證監會稱,在決定上述處分時已考慮到包括沒有證據顯示客戶因東亞銀行的違規事項而蒙受損失;東亞銀行在發現違反有關規定後已將其客戶證券與自營證券分開存放;東亞銀行採取糾正行動,以加強其內部系統和監控措施,避免再次出現類似的違規事項;以及東亞銀行在解決證監會的關注事項及接受其調查結果和紀律行動時表現合作。
東亞其後發公告稱,已留意到該新聞稿,同時指董事會不認為上述事件對該行或其附屬公司業務及運作,有任何重大不利影響,亦表示該等違規行為涉及的兩個外部託管賬戶已於2016年結束,亦無造成任何客戶損失。
東亞昨隨大市急跌,收報16.14元,跌3.2%,成交1,9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