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暴動案】
【本報訊】去年8.31港島嚴重警民衝突中,包括「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在內八人被控在灣仔參與暴動,案件昨續審。辯方指出庭作供的速龍在現場執起被告遺下的背囊後,曾兩度彎身,疑拾起地上物品,片段更拍下他手持棍狀物,及後插贓,稱在背囊發現汽油彈及伸縮棍。速龍否認指控,至於棍狀物,他先後解釋是「我隻手指嚟」、「長電筒」、「好似係頭盔條繩」,甚至稱是「地下標記」及「倒影嚟㗎喎」,最終承認當時手持長警棍。
案發隸屬速龍小隊的警長黃子誠供稱,當日見一群人將鐵通放在馬路,而第四被告龔梓舜戴着黃色手套,他覺可疑故衝前拘捕,龔反抗時背囊掉在地上並跑走,他遭另一人踢頭。其後他拾起地上背囊,行到一邊止鼻血及查看背囊,內有眼罩、防毒面具、一支汽油彈及警棍,形容背囊有電油味。
辯方稱,黃於記事冊上稱「被人重踢頭部」,庭上口供卻稱有人「持鐵通橫向打向我面部」。黃解釋,受重擊時見地下有鐵通,「有一刻以為有人拎鐵通打我」。辯方批評其證供不盡不實,黃否認。
黃又補充,因警棍易跌,有時會將它留在車上,但不肯定案發時是否帶在身,並指當日沒取出警棍。庭上播片,顯示黃手執背囊行走的一段路期間,起碼兩度彎身,疑似拾起東西。片段亦顯示黃的右手抽起背囊之餘,亦持棍狀物。
辯方直指他拾起路上的棍,黃則稱首次彎身只是「踎一踎底」,片段顯示的棍形物「係手指嚟嘅」。至於第二次彎身則是拾起長電筒,對手中棍狀物先後講出多個版本,其後承認手持「支棍」,並於此時才稱裝備中有長警棍及伸縮警棍。辯方指黃手持的棍狀物其實是從地上拾起,是他放入被告背囊。黃否認,稱「唔會咁做」。
案件編號:DCCC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