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位港人疑逃往台灣遭內地公安扣押事件,被捕人士家屬委派的律師至今未能與當事人會面,特首林鄭月娥昨堅持大陸處理方式「非常恰當」,又否認港府與處理已逃往台灣港人態度有雙重標準。前保安局局長、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稱,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指12名被扣港人企圖分裂國家,認為大陸有可能用內地國安法控告他們。
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行會前見記者,被問到12名被捕人士家屬委派律師未能與當事人會面,以及會否在內地遭國安法起訴時均拒正面回應,只稱案件屬於內地司法管轄區範圍,內地機關依法處理「非常恰當」。
對於華春瑩指12名港人「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林鄭亦拒評,僅稱美國國務卿早前曾點名批評她,指評論其他人評論「無乜大價值」,又稱12人離港原因是逃避法律責任,強調要「以正視聽」,又指有本地或者外國人士轉移視線,「形容係啲民主人士受到鎮壓」,斥有人故意將事件描繪為與國安法有關。
林鄭又否認港府回應五名抗爭者被扣留台灣的態度,與回應12名「送中」港人有別,強調「唔會有雙重標準」,反指「社會上可能有啲人士,對於呢兩批人士有啲雙重標準」,強調港府至今無收到家屬求助,亦無收到台灣方面訊息,警方昨已向台方查詢,至今未收到回覆。
新民黨主席兼立會議員葉劉淑儀昨接受《清心直說》訪問時指,內地在12名港人被扣一事有司法管轄權,除非他們沒有觸犯內地法律,內地就應該送交他們回港,認為今次事件就如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在美被捕一樣,港府也不可以要求美方將何送返港。
她又指,華春瑩說12人企圖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直言「他們有可能被以2015年7月1日落實的《中國國安法》控告」,要視乎《中國國安法》是否涵蓋香港行為,內地是否認為適用於12人身上,但她不認為《中國國安法》涵蓋香港,因香港有自己的國安法。
一直協助被捕港人家屬民主黨議員涂謹申認為,港府若認為12名港人觸犯香港法律,應向內地提出將他們遣返,若沒有提出,就是背離一貫做法,令人質疑是否想藉內地審判在港發生的行為。涂又稱,內地有權調查今次案件,港府亦應就被捕港人是否按內地法律得到保障提出合理關注,包括聘用自己選擇律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