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監警會5月發表針對反送中事件的審視報告,提出多達52項建議,惟事隔四個月,警方至今僅落實三項建議,其餘建議實施無期。至於警方早前以「旗鼓相當、勢均力敵」形容7.21事件,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昨拒絕評論,僅稱事件要由法院判決;事件中由原告變被告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警方視監警會的「洗白報告」如無物,梁定邦亦不敢作聲,只懂幫警察掩護。
警方昨出席監警會會議時表示,完成審視報告中52項建議的三項,確定由五個陸路總區各指定兩間警署,用作羈留大型公眾活動中的被捕者,包括紅磡警署及秀茂坪警署,因其位置交通便利和附近有公立醫院;新屋嶺拘留中心目前的條件不適合於大型公眾活動中羈押被捕者。
警察公共關係科與政府新聞處已落實召開跨部門新聞發佈會的機制,將考慮五項因素,包括需要政府或警隊高層出席、涉及其他政府部門或組織、傳媒關注的事件、澄清後無法釋除疑慮或假消息,以及有必要召開以釋除公眾恐慌。
另一項已落實的建議關於水馬運用,警方指過去一年已添置2,200個水馬,並於政總、警總等逾60個地方使用,未來將繼續按實際需要適時添置。
對於警方四個月僅落實三項建議,梁定邦形容三項均為「比較做得快」的建議,強調有機制跟進,盼一年內完成大部份建議,並引述警方指部份建議需時研究,包括參考外國處理大型社會活動的手法。
警方早前形容7.21當日雙方「勢均力敵、旗鼓相當」,並修改警察遲到39分鐘的說法,更拘捕受襲者,與監警會報告有很大出入,梁未有評論警方說法,僅指7.21事件問題最終會由法庭判決,屆時會說出事件每個細節,希望大家相信法律制度。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則指,監警會報告宏觀地陳述事件,稱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高級警司陳天柱講述7.21事件後,警務處長鄧炳強事後亦已澄清。
受襲逾一年後涉暴動罪被捕的林卓廷批評,監警會報告是「洗白報告」,為警方顛倒黑白,但警方仍「當報告冇到」,亂屈受害人,並斥梁定邦只懂幫警察掩護,不敢反駁警方,「交畀法庭,你就唔使寫個報告出嚟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