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國安法未對症下藥

陳弘毅:國安法未對症下藥

【本報訊】港版國安法實施超過兩個月,當中法律問題仍有待釐清,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認為,一國兩制實施的確出現問題,但對國安法能否對症下藥有懷疑。

稱一國兩制實施出問題

法學期刊《中國法律評論》於微信發表文章,指中國人民大學一國兩制法律研究所、城大中國法與比較法中心等,上周五在線上聯合主辦「香港國家安全法理論與實踐學術研討會」,文中引述陳弘毅報告指,一國兩制實施出了問題、偏離預設軌道,而香港發生反修例等運動,根本原因在於市民對港府表現不滿,去年社會運動是積累的情緒爆發,亦反映港人對民主渴求,但與中央對港民主定下界限有矛盾。

陳亦對國安法是否對症下藥有懷疑,認為不一定能解決問題,未來將會出現法院如何處理國安法案件、如何將人權標準運用於國安案件的難題。

英屬哥倫比亞大學Peter Allard法學院副教授程潔提到,需了解香港早前出現集體身份認同危機,以至出現分離主義和一些對抗與衝突,認為國安法是一種回應辦法,但並不足夠,國安法對香港既有憲制結構帶來巨大改變,預計特區行政機關會更依從中央指示、很多人會因國安法而無法參選立法會,以及法院會更尊重中央意見。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璇表示,參考內地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通常理解是採取暴力等不法手段,令國家政權、社會主義制度覆滅,內地多個判例顯示,如因認為司法、行政不公等洩憤原因,在網絡上發佈激烈言詞,而非勾結顛覆國家為宗旨組織、無證據顯示其言詞有實質顛覆意圖,法院往往較謹慎,傾向認為不構成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