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副主席羅健熙早前同意,將區議員袁嘉蔚提出的「要求南區警區提供處理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個案資料」議題列入7月議程。惟民政事務處派駐區議會的秘書表明拒絕,及後更在會議當日與南區民政事務專員拉隊離場,事後又沒將相關會議紀錄及錄音傳閱及上載。羅指秘書未有履行法定責任,違反《區議會條例》,昨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秘書糾正錯誤。
羅健熙回應查詢時指,當區區議會經過討論後,通過採取今次法律行動。羅稱,上周四會議兩項關於健康碼和赤柱監獄防疫情況的議程,亦出現同樣情況。為了確保日後會議可以繼續進行,別無他法才會打官司,以期矯正現有問題。羅批評秘書的做法明顯是針對民主派議員的政治舉動。
入稟狀指,答辯人南區民政事務處高級行政主任葉偉思今年1月獲南區區議會委任為秘書。秘書處6月致函羅,稱有關議題不符《區議會條例》與區議會會議常規。但羅認為身為主席,他有權將與當區居民有關的議題納入議程。葉偉思於7月2日會議當日中途離場,事後沒有傳閱會議紀錄及討論文件,亦無上載錄音紀錄。
案件編號:HCAL18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