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8月31日及9月6日於九龍區先後襲擊孕婦及女童被輿論炮轟。警方昨日再於facebook回應,聲稱非常重視保護婦女和兒童,一直按嚴格指引及守則處理涉及婦女和兒童的案件,並十分關注有孕婦及未成年人士在示威現場受傷。惟警方指有責任保障大眾安全,若有人犯法,警方便有責任執法,以最低武力執行職務維持治安。
多個婦女團體連同地區人士周五去信警務處長,譴責警方違反國際公約,濫用武力壓制女童、孕婦及女性市民。警方辯稱指控非常嚴重卻沒提出證據,對子虛烏有的惡意中傷表示遺憾。警方續稱社會上充斥假新聞、假消息。帖文重提一名女子去年10月報案,舉報遭荃灣警署警員強姦,表示警方已決定拘控投訴人落假口供,但女子隨即潛逃,至今仍被通緝。
不過警方回應未能平息眾怒,有網民留言批評警方欺凌弱小:「如果個小朋友係示威整傷就叫做自己攞嚟,但現在係俾警察整傷呀,個小朋友得12歲,你哋要執法無問題,但現在小朋友無犯到法又俾你哋整傷,同小朋友道個歉真係咁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