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搶先拘捕15名壹傳媒投資者,稱涉詐騙及洗黑錢,更指與證監會互相獨立,不知對方有否調查。證監會昨打破沉默,發聲明形容市場失當行為複雜,需有專家就證券市場操作、交易方式及投資者行為評估,已準備協助警方,並語帶諷刺。有證券業人士指,警方前日形容被捕者的「造市行為」在市場中屬正常,業界人人自危,證監會願介入,向業界釋放不會亂查案的訊息。
證監會昨發聲明,與警方言行短兵相接,重提與警方簽訂《諒解備忘錄》,雙方承諾就有關香港證券及期貨市場的罪案或違法活動,盡量互相協調和合作,以便有效履行各自的監管及執法職能。證監會又強調,虛假交易屬於《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稱《條例》)內市場失當行為條文下的罪行,證監會對違反《條例》的行為負有調查及執法等責任。而警方前日行動觸發外界向證監會作出大量查詢,證監會稱基於公眾利益,認為需就有關事宜釐清立場。
證監會點出,就市場失當行為罪行展開的調查,通常牽涉複雜的法律及證據問題,需取得就有關證券市場操作、交易方式及投資者行為的專家評估。證監會已準備好,回應警務處根據備忘錄就《條例》所訂的任何罪行而提出的任何有關這類協助的要求。
安里控股主席兼行政總裁黃偉康指,警方稱被捕人士還涉及造市,包括三日內作出1.32萬次交易,以及交易未完成便再設買盤等,惟這些情況屬市場正常操作,如懂得用程式交易,便能做到有關交易量,故警方做法令投資者震驚,擔心行之已久的做法會否成為警方所指的犯法行為。
黃續指出,歐達禮留任證監會行政總裁「揸旗」,而證監會過往行動有公正性,認為證監會出面是好事,既能平息市場疑慮,亦暗示調查方有甚麼準則要遵守。
證監會提及的取得證券市場操作和交易方式等資料,正正與其職權有關。《條例》第181條賦予證監會向所有券商等中介索取交易紀錄等;第183條則讓證監會在合理情況下向目標人士提問。若證實有人涉虛假交易,證監會可據第295條入罪。
「廉署剋星」、任律師逾30年的林炳昌指,從未見過警方基於股票急升去查是否存在造市及欺詐,按其經驗,涉股市的調查,警方慣例是先由證監會調查交易紀錄等資料,若發現有欺詐行為,證監會才再把這部份交警方,警方有相當把握才行動。然而,證監會核對交易紀錄需時,難一年半載能完成,警方只查一個月便出手,林認為政治考慮相當大。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接受傳媒訪問亦指,警方行動不尋常,或是急於展示與壹傳媒有關的行動。
本報就被捕人士向警方查詢,惟三度提問後僅獲回覆所有涉案人已保釋,10月中旬再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