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死因庭集合所有可見資料,因仍未能找出彥霖真正死因,最終只能以「死因存疑(open verdict)」作結。有大律師指,死因存疑的裁決,即代表案件是宗「無頭公案」,除非有新證據,否則裁決不可能推動警方進一步調查,「都唔知target係邊個,亦唔知要查啲乜」。他指研訊中並無指出警方有何失當之處,相信重啟調查無望。警方表示已知悉裁決,會研究判詞,以決定適當跟進。
死因庭進行的研訊,裁判官或陪審團可作出的裁斷,較常見的是「死於不幸」、「意外」、「死於自然」、「非法被殺」、「合法被殺」、「自殺」等,至於本案的「存疑裁決」,是指因證據不足,除了「存疑裁決」外,別無其他選擇才作出的裁斷。
過往不少案件經研訊後得出死因存疑裁決。2012年發生的16歲少年離奇浮屍案,當年警方調查後聲言事件屬意外,備受批評,因死者曾德熙頸有傷痕,家屬堅信死因有可疑,四出奔走,不惜花費委託資深大狀及專家撰寫報告,最終促成死因庭召開聆訊,惟結果只是「死因存疑」。家屬誤以為裁決代表案件有謎團,相信警方會徹查,故聞判後喜極而泣,不過並無下文。
年輕煤氣學徒黃漢民2015年在新樓樓盤被發現倒斃於窗戶全閉、大門虛掩的廚房,現場充斥濃烈煤氣味。死因庭因無足夠證據決定是自殺或死於意外,裁定死因存疑。聆訊中披露黃生前投資倫敦金,家屬向投資公司交涉未獲退款,死因裁判官質疑公司涉不當行為,要求警方跟進。
2013年中華基督教會基真小學10歲小五女生羅芍淇在校內墮樓,亦被裁斷死因存疑。死因裁判官裁決時,怒斥聲稱當日因「忘我救人」而未有發現女生傷勢的副校長石玲「謊話連篇」,「完全唔見為人師表應有嘅態度」,決定將證供轉交警方及律政司,調查證人作供時有否犯法。但沒資料顯示石後來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