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在《狂人日記》說: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着「仁義道德」幾個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裏看出來,滿本上都寫着兩個字「吃人」。
魯迅說吃人的是傳統社會家族和禮教,但這本歪歪斜斜的無字天書,只有歷史沒有年代,《狂人日記》果然才是天書,好像已經想到我國吃人文化,年代過去,人性的本質必然不變。
今朝不以「仁義道德」吃人,是用「忠誠勇毅」開飯,想吃掉還講究「禮義廉恥」者。有人語帶諷刺地講過:「用刀叉吃人肉」,本人客觀持平講句,這叫「食人唔𦧲骨」,有時則把骨頭咬碎吐出來嚇人。
譚得志前後犯了六宗罪,既然罪名如自助餐,隨便拿,吃到飽,罪名連菜單上都沒說清楚。所謂欲加之罪,這個「欲」有如食慾,下面多個「心」字。吃人的社會,看香港執法人員的積極亢奮程度,就知道魯迅用字精準,禁不住也要東施效顰說句:「從來只有吃不飽的警察,沒有從天而降的暴力份子。」九月六號那天的盛宴,一口氣拘捕了近三百人,再加上順手發限聚令告票如從前所謂「咖啡妹」,巡街時發牛肉乾如掃街,簡直吃撐了。
防暴警滿足了,但警務處沒吃夠,對於快必之快言快語,正式檢控時還有個試算表,統計譚得志用大聲公在不同場合喊過的不同口號。「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打倒共產黨」、「721唔見人831打死人」、「解散警隊」、 「黑警死全家」,每一句話,都有便衣在場當警委書記統計出數字,其中「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次數最多。試問在警務處刑事情報科、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他們不是吃素的,見好即收,靠生鏽過時法例,要把這位粗口橫飛咒罵警察同仁的滋事份子打殘。生鏽刀也很好用,據說沒用國安法起訴,雖然不准保釋,暫時還押待審,食慾已算克制了。
為什麼說食人唔𦧲骨,有時也像狗一樣,吃完肉最喜歡吮骨。拿譚得志玩九大簋開餐,即使最後只撿拾到普通罪,交法庭處理。
如此一來,又多一個樣辦,折磨你一輪 ,其他寒蟬結冰,抓幾個回來煲湯,據說吃滯了可以排毒。 香港今日,其實應該有一個全新版本的《狂人日記》,也不曉得誰是狂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