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11歲女拍裸照 兩少年獲蘇文隆撤控

打11歲女拍裸照 兩少年獲蘇文隆撤控

【本報訊】11歲女童遭童黨毒打,甚至被迫拍下裸照,持續超過一個月被欺凌。警方其後拘捕10名男女童黨,控以蓄意傷人等罪。其中兩名男童早前承認普通襲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及勒索罪,粉嶺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昨按照感化官建議,分別下令二人接受12個月及18個月保護令,撤銷控罪,兩人不用留案底。

兩男童分別13歲及15歲,控方指索取法律意見後,已為兩人錄取口供,二人講出犯案經過及案中各人角色,如二人轉作控方證人,控方會接受。蘇官昨要求他們在保護令期間,依足社工指示,接受家庭管束及遵守宵禁等各項條件。

其餘七被告准保釋候訊

除兩被告外,案中有11歲女被告被控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早前獲准守行為了事。其餘四男三女被告,年齡介乎10至14歲,獲准保釋至10月6日再訊。控罪指他們分別今年2月至3月間,在大埔多個屋苑襲擊女童X,並強迫X在傷殘人士廁所內拍裸照。

今年3月10日,有人相約X在大埔翠屏花園商場平台見面,認罪的兩名男童亦在場。其間有人致電勒索X,X拒絕,兩名男童遂對X拳打腳踢。及後各人將X帶到廁所,有女童拍下X的裸照並傳給他人。X最終向祖母透露事件,祖母報警。據報道,各被告疑分別用𠝹刀、垃圾桶和木棍等襲擊X,又用汽水淋她,更疑將她綁在柱上,用煙頭灼傷她。

案件編號:FLCC7000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