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壹傳媒(282)上月遭警方搜查,港人一度以買股票方式支持公司。警方早前又有「反常」行動,搶先在證監會前調查其時參與買賣股票的投資者,昨高調召開記者會,表示已拘捕15人,指控「串謀詐騙」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執業律師任建峰質疑警方動機,因初步調查階段便高調公佈,或阻礙查案進度。人稱「廉署剋星」的律師林炳昌亦質疑,警方做法屬有權用盡,並出於政治考慮,「嚇窒買壹傳媒嘅人。」
毒品調查科昨午舉行記者會交代案件,總警司鍾詠敏稱8月10日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高層被捕後,壹傳媒股票交投極不尋常,警方調查後發現,有14名男子及一名女子以WhatsApp作溝通工具,涉操控股價共獲利3,870萬元。行動共撿獲14部電腦、19部手提電話及一批銀行文件,並凍結相關股票及銀行戶口約3,300萬元。被捕人士中,最年輕僅22歲,最年長為53歲。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鄒祥有表示,警方基於多個懷疑展開行動,指被捕者互相認識及有聯繫,股票組合近乎一樣,共通點是同一時間以同樣價位,買入或沽出壹傳媒股票,成交量介乎十幾萬至數百萬股不等,形容他們在股價低位時作出「高頻交易」,三日間總共執行1.32萬次交易,牽涉近16.9億股,佔期內交投量23.8%,以營造該股交投活躍及股價不斷上升現象,然後派貨,令接貨的投資者蒙受損失,又認為涉案人士資金與他們的職業不匹配。鄒指調查仍在較早階段,涉案人士背後或有操縱者,故會繼續調查資金來源去向,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警方並聲稱,有一名長者蝕過百萬元向警方作出投訴,因而展開調查。
多名記者追問事件,尤其證監會有何角色成為關注。鍾詠敏初時指與不同監管機構互不干預,「唔會知道大家做嘅事」,不知道證監會有沒有就事件展開調查。惟後來本報記者指財富調查組有與證監會簽訂協議設溝通機制,追問警方採取行動前有否與證監會作溝通,鍾改口稱財富調查組與證監會的內部通訊或聯絡,「呢方面我就唔方便去講」,並聲稱外界覺得事件針對壹傳媒,但警方並非針對壹傳媒,而是針對利用壹傳媒去騙人、令股民有損失的人。
然而,警方的行動引起多個界別不同質疑。律師林炳昌稱,按《警察通例》,警方有權以串謀詐騙及洗黑錢名義拘捕他們懷疑的人士,但港府設立不同執法機構,原意就是各司其職,證監會在證券相關的調查權力能覆蓋較多範圍,如需警方協助會展開聯合行動。林續指,今次警方單方面出手是合法,但不合理及不合規則,與以前河水不犯井水有別,認為行動明顯和政治有關。
警方不按常理代證監會調查涉嫌造市,另一律師任建峰則質疑警方今次調查策略,因調查初期便高調公佈案件,或阻礙查案進度,而且若由證監會調查或更合適,「被捕者有權利保持緘默同請律師,但證監係有權叫任何人會面,所有被會面者都冇權保持緘默要答問題」。雖然被會面者可有權請將有關口供不作呈堂證供,但至少證監可交由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作民事索償,或再交由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他續稱,「但𠵱家已經通晒天,打草驚蛇,答你問題都會審慎咗啦。」
香港程式交易研究中心董事歐陽一心指出,正常投資者不具備進行高頻交易的條件,因一般僅大型投行有足夠資源,租借鄰近港交所(388)的地點置放伺服器等,及購買網速以納秒衡量的網絡服務,而家用的網絡只達微秒。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認為,操縱股價案件中,要證明涉事人士買賣動機是是為了造市非常困難,一班人在WhatsApp群組約定頻密買入,其動機可能是為了搶貨,而不是為了製造交投活躍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