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名反修例運動中被捕青年上月底疑偷渡往台灣途中被內地公安截獲,至今音訊全無。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民建聯葉國謙估計,12人被起訴涉及非法入境內地罪行機會較高,相關人士在內地完成審判和服刑後,便會遣返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即使香港與內地沒有引渡安排,但以往港府亦可向內地要求將涉案人士送返香港,再於邊境交收。
葉國謙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以現有資料而言,估計12人被起訴涉及非法入境內地罪行的機會較高,而被告涉及國安法機會則較低,內地應在30多天內決定起訴罪行,並展開相關法律程序,相關人士在內地完成審判和服刑後,便會遣返香港進行在港的相關法律程序。
至於被捕者代表律師至今未能與當事人會晤,葉國謙堅稱,內地有法律保障被捕人士的權利,包括聘請律師,但他指出必須先證實委託律師的身份,及是否已徵得當事人或其家屬同意,當局會先要求律師做公證證明,以免有人炒作。惟在此事上內地是否已更改有關標準,他以不清楚為由不作評論。按內地法律,非法入境刑期為一年,但情況嚴重可被判監二至七年,葉指若因擔任「蛇頭」引致他人死亡,可以判終身監禁。
涂謹申在同一節目指,過往港人在香港以外地方犯法,港府會積極尋求遣返相關人士,雖然香港與內地沒有引渡安排,但以往亦可要求將涉案人士送返香港,再在邊境交收。
涂謹申並指,內地法律機構應查清楚「究竟佢哋喺咪想潛逃去大陸呢?或者有意喺大陸犯法?」還是碰巧經過內地海域?根據以往案例,內地有關執法機關應交回香港司法機構處理,重申港府協助在內地觸犯法律的港人,並非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