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士巴拿 兩工程員指工作用仍被告

涉藏士巴拿 兩工程員指工作用仍被告

【本報訊】網民去年10月27日於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園發起「追究警暴」集會,警方指集會未經申請,腰斬活動並作出驅散。防暴警15分鐘後在聖安德烈堂截停地盤工程人員及資訊科技工程人員,在兩人背囊各搜出一把士巴拿,其中一人另藏雷射筆。兩人解釋物品與工作有關,但仍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等三罪。案件昨開審。三名警員同意被告被捕地點根本看不到梳士巴利花園,步行需時10至20分鐘,現場亦沒發生堵路、刑毀及非法集結等行為。

警認現場無違法行為

兩被告為26歲地盤工程人員廖浩維及24歲資訊科技工程人員梁匡堯,各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梁再涉管有一支雷射筆連電芯,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

警方在廖的背囊搜獲索帶、風鏡及士巴拿,廖向警員稱:「我係做工程,我需要用呢啲嘢。」被問及為何在尖沙嘴藏有涉案物品,廖答「我冇嘢講」。梁的背囊則被搜出風鏡、防毒面具、生理鹽水、手套、士巴拿及雷射筆連電芯,他向警員解釋:「我做電腦維修,開工時用。」

小隊副指揮官及兩名截停被告的防暴警昨均稱當時沒發生堵路、刑毀及非法集結。

防暴警稱兩被告低頭急步離開,背囊似裝重物,認為有可疑。辯方指廖曾出示建造業安全證明書,防暴警曾勁華(譯音)搜出索帶後向同袍稱「有料到」,同袍謂「掂!入硬佢!」曾答「沒印象」。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65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