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 :從四權制衡到為定於一尊洗腦(古立)

蘋論 :從四權制衡到為定於一尊洗腦(古立)

特區權貴就香港有否「三權分立」噴足一個星期口水。起先教育局長楊潤雄否定「三權分立」,林鄭為他撐腰,指三權是「各司其職、互相制衡配合」。前律政司梁愛詩另鑄新詞,稱三權並非分立而是「分置」,卻不忘重複林鄭「各司其職、互相制衡配合」之說。於是勞福局的羅致光、立法會的梁君彥紛紛表態,恍惚謊言說上一百遍果能成為真理。

港英治下享三權分立之實

不幸「互相制衡」之說講過了頭,輪到律政司鄭若驊開腔,連忙踢走「制衡」,變成三權「各司其職,相輔相成」,而此憲政架構的目的是「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最後當然是由港澳辦和中聯辦一錘定音:香港不是主權國家,「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權、立法權和司法權,都由中央授予」。由湯家驊來註釋,即是香港權力來自中央,憲制角度無三權分立。中共及其代言人湯家驊不能迴避的問題是:中央的權力從何而來?此權力若是來得不正當以致不為認受,則無以言授予香港甚麽權力了。

這一切都是「白馬非馬」的詭辯,或是湯家驊口中的「無謂爭拗」嗎?當然不是。說到底,「三權分立」手段而已,不管是「分立」或「分置」其目的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權相互制衡以保障人民的自由;當中司法獨立尤為要緊。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始創「三權分立」之說,他在《法意》(Spirit of The Laws)對箇中要害說得清楚:「如若司法與立法機關聯手,法官與立法者二合為一,人民將為專權統治。如若司法與行政機關聯手,法官將能暴力鎮壓。」故此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乃自由之所繫。那麼香港可曾有過「三權分立」締造的自由?

面對國旗法、國歌法、國安法步步進逼,呼吸過獅子山下自由空氣的香港人當又記得曾經肆無忌憚穿着米字旗底褲、稱英女皇為「事頭婆」、無畏無懼盡情高歌「個個揸住個兜,慢慢等吓就有」、以有Asia’s Finest之譽的警隊維護治安為榮。哪怕沒有「三權分立」之名,港英治下的一個半世紀香港人確確實實享有「三權分立」、相互制衡帶來的自由。莎士比亞說過了,不管玫瑰的名字叫甚麼,它都是如此馨香。香港已陷入國安法百合匙的專權統治、人人慌怕午夜門鈴,此時此刻誰不緬懷昔日無拘無束的自由?

人人渴求自由 洗腦必失敗

林鄭指回歸23年「三權分立」爭議不休,若非宣傳教育不足以致認識不深形成誤解,則是「有人居心叵測,引發社會矛盾」。是以有必要「由學校開始」,就《基本法》、憲法和國安法作「嚴肅認真的教育」。於此可見教育正是所謂爭議的骨節。故此最新一輪爭議由教育局的楊潤雄揭櫫,董建華的團結香港基金接力,炮轟董建華始創的通識教育非但達不到「明辨是非的效果」,且偏離事實教壞細路。可以預期學校老師將繼續受靶。

在戴耀廷教授看來,那一切是「有部署的政治行動」,皆因港版國安法委特區政權以重責,須透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進行國家安全教育,而以此為國家安全工作之重要範疇。港澳辦及中聯辦否定「三權分立」,指中央對香港實行全面管治而「以行政長官為核心的行政主導」,非但確認林鄭為如假包換的傀儡,且申明所有權力定於一尊,不容制衡,以確保國家安全。

曾幾何時,香港人享有的自由何止得到三權分立、相互制衡予以的保障,此等自由且得到第四權——新聞傳媒——的監察鞏固。現今面目可憎的傀儡接旨剝奪了這一切而意猶未盡,動手對下一代洗腦,以清擦香港人對昔日自由的美好回憶。不過洗腦注定失敗。對自由的渴求,人人生而有之,雖稚子無異。腦不是那麼容易洗的。

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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