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稱依內地法律處理

林鄭稱依內地法律處理

【本報訊】12名疑計劃潛逃台灣的青年,上月23日被中國海警截獲後至今仍被扣押於深圳市鹽田看守所,部份人仍未獲安排代表律師。特首林鄭月娥昨早行會前回應事件時雖指,特區政府包括駐粵辦會全力跟進被捕者家屬提出的要求,但有家屬質疑林鄭政府根本未有提供實質協助,透露曾透過立法會議員向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甚至駐粵辦求助,惟對方的回覆並不理想,只着他們尋求中國律師協助,並配合看守所提出的要求;有立法會議員也指未見政府提供支援。

涂謹申:政府冇出過聲

林鄭昨被問到港府曾否與內地政府洽商,讓12名港人可以送回香港受審時只稱,警方已收到12人被捕的通知,再度重申:「如果香港市民因為觸犯內地法律而被捕,佢哋要根據內地嘅法律同管轄去處理,然後先再講其他。」

當問到上述12人目前以甚麼罪名被內地拘留時,林鄭拒交代,只稱警方已知會相關人士的家屬,聲言駐粵辦會全力跟進家屬提出的要求。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認為,港府目前最應該做的是主動安排12名港人回港,指若被捕人在港觸犯香港法律、而在內地只是觸犯「非法入境」等輕微罪案,港府和港警都應主動要求內地當局讓他們先返港受審,但涂指,香港警方明顯近幾星期都沒有相關行動。他續分析,即使12名港人觸犯內地法例,港府亦應採取行動:「佢哋係香港人,香港政府至少都要同上面(內地)反映,確保佢哋(被捕者)喺內地嘅法律權益得到保障,例如律師要見到當事人,但𠵱家我觀察到,香港政府係冇出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