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9月1日機場「和你塞」活動,當局封鎖交通,引發上千市民駕車「義載」,警方其後派防暴警到多區搜捕,當晚兩名男女被指於大圍港鐵站襲警。案件昨開審,警員指女被告用雨傘襲擊警司,男被告打另一名警員胸部。但辯方播出現場影片,可見警司追捕他人時撞到女被告在先,女被告手持的雨傘才打到他;男被告則是女友遭警員推到後對質。裁判官溫紹明見有在場警員大叫時不解:「做乜事咁激動?拘捕一個人之嘛!」又明言幸好有影像彌補人的記憶。
兩被告為女文員盧錦玲(42歲)及男文員利尚寯(32歲),兩人各否認一項襲警罪。法庭早已頒下匿名令,兩名事主分別稱為警司A及警員B。溫官直言對匿名令有保留。
警司A供稱,他在港鐵大圍站巡邏,聽到有男人大叫「黑警」並說粗口,遂上前追截,但追不到,及後下屬告知盧婦用雨傘打他右上臂,他坦言看不到襲擊經過。
下屬警員龍霆熙供稱,A追截時,盧行至A的右後方,用伸長的縮骨遮柄從後打A右上臂後方一下。他見狀上前制服盧,並向A滙報。
至於B,B稱抵達現場時已見同袍制服盧,但被三十多人包圍,有人大叫「警察濫捕」,此時利及女友行得較近,他為保護同袍,上前向利說「走」及「離開」,但利沒理會,更舉起手打橫打他胸口一下,他感到很痛到醫院檢驗,稱胸口觸痛,出現紅斑。
辯方先後向龍及B播片,影片可見A追捕他人期間撞到盧婦,盧的雨傘再打到A的右手。一名穿白衣的警員大叫,情緒激動,拔出警棍。利與女友很接近A,B進入鏡頭範圍推利的女友,利再推B胸口。
辯方指實情是A先撞到盧,龍起初答看不到,溫官謂:「我睇到,我第一刻(就)睇到。」辯方再指龍護主心切才指盧襲警,但龍否認,強調任何同事遇襲他都會關心。
溫官問龍看片後是否同意A撞到盧,盧拿着的雨傘打到A的手。龍同意有此可能,亦同意電光火石之際有可能看錯。至於白衣警大叫,溫官問「做乜事咁激動?拘捕一個人之嘛!」龍稱該白衣警是小隊指揮官。
辯方指是B衝向利,又推利的女友,利重複問B「做咩推我女友」。女友亦說:「佢(利)保護我!襲乜警?」B同意雙方有身體接觸,但強調僅張開雙手,「施壓叫佢(利)向後,我無推佢」。
溫官指「睇片好似有(推利的女友)」,又質疑B與利「根本無對話」。B答「我有叫佢走」,溫官強調「我唔係話你講大話,但記憶會出錯」。溫官續指,「大家都激動咗,你推個女仔無必要,被告推你都係無必要。𠵱家幾十人研究無必要嘅嘢」,又指「有咩清楚過影像!好彩有影像」。溫官再問當時現場有沒有事件發生,B答沒有,溫官直言「我連一個黑衫都見唔到」。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STCC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