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過去數月陸續有反修例運動案件審結,法庭判決往往引起激烈意見。東區法院裁判官何俊堯(圖)近日成為親建制人士針對對象,尤其何官在襲警案中批評警員「大話冚大話」、砌詞狡辯之後,有人發起投訴何官偏頗。據知何官本月中將調離裁判法院崗位,短期內不再審理案件,改到高等法院負責文書工作和案件排期等。調任早於半年前已經落實,有關調職業界視為「升職」,當時何官尚未開始判決抗爭案,故非坊間抨擊投訴「成功爭取」的結果。
據了解,現年39歲的何俊堯將調任高院副司法常務官職位,任期至下年6月,職責包括協助原訟庭和上訴法庭法官預備審訊和撰寫判詞、處理控辯雙方呈交法庭文件的往來、案件排期等等。有法律界人士形容性質如法官的「書僮」。資料顯示,裁判官月薪為13.6萬至16.3萬元,高院副司法常務官起薪則為21.2萬元,與區域法院法官和總裁判官同等。
不少法律界中人讚何處理案件效率高,思路清晰,判詞到位,穩重公正。有「睇住佢入行」的大律師透露,何執業不久便加入司法機構任職暫委裁判官,未足一年就申請晉升為裁判官,首次申請便獲接納,2014年11月成為常任裁判官。 該大律師坦言行內人大多對何官評價頗高,認為是可造之材。
何官處理多宗反修例運動案件,5月開始接連頒下裁決和判刑。區議員仇栩欣涉襲警脫罪一案,何官指警員作供砌詞狡辯,疑對仇施以不恰當武力,引起一些市民不滿。有人提議司法機構投訴何官,要求不准他再審反修例案。上月12名抗爭者潛逃台灣失敗,左報「追究」何官有份批准涉案者保釋。
對何受批評,有大律師認為普通市民不掌握「舉證責任」的法律概念,「唔通警察拉得就等於一定有罪咩?如果係咁仲使乜審,直接拉上大陸打靶算啦!」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和周浩鼎質疑何官審理八宗案件偏頗不公,葛曾去信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她昨得悉何官調職後,指他被市民投訴後卻可升職加薪,市民會嚴重質疑;周重申何官判詞偏頗,倘不正視或會損害法庭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