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奉旨」危駕撞市民

警察「奉旨」危駕撞市民

【本報訊】旺角新秩序,只許警察危駕,不許車長響號。新巴車長被警方指控危險駕駛,但事發時乘客與道路使用者安然無恙。反觀警方屢被揭發執勤時罔顧安全,危險駕駛,其中去年11月一群反送中示威者在葵芳興芳路設路障,一名新界南交通部警長駕駛電單車三次高速衝向人群,最少兩人被撞傷。

去年11月11日,有網民發起全港三罷,當日有示威者在葵芳興芳路設路障,一名新界南交通部警長駕駛電單車突然加速「打8字」三次衝向人群,有示威者走避不及,最少兩人受傷。警方事後表示會嚴肅跟進,涉事警長曾一度休假,但其後獲復職。警務處長鄧炳強今年3月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涉事警員正進行紀律覆檢,惟今年4月傳出該名警長獲晉升為警署警長。

狡辯稱戰術

去年11月18日,理大被警方圍攻期間,有兩輛警方小巴於油麻地碧街高速衝向在路障後的多名示威者,示威者立即走避,有示威者高呼:「佢係冇停過,直鏟過去!」警方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事後指稱,這是警方戰術上考慮,強調所有警員均接受過良好訓練,面對極端暴力、無視法紀的示威者,警方如何有效地拘捕及控制場面,便需要安全地使用戰術,「揸得快唔等於唔安全。」

今年3月5日,一名交通警護送武漢返港人士往駿洋邨隔離,於昂船洲大橋往九龍方向行駛時,舉起雙手離開電單車軚盤,做出「拍翼」動作,被外界質疑危險駕駛。警方辯稱涉事警員只是用雙手打號,示意左右車輛減速,警務處總警司(策劃及發展)李雅麗回應立法會質詢時更虛構「外國案例」支持,其後警方改口指該技術是跟澳洲警方交流時學習得來,但澳洲警方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查詢時否認有此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