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想一下,本來這一天,你是這齣戲的主角,你準備做一場好戲,要以大逆轉的氣勢,震驚世界。可惜這一天的戲份突然被取消,就像《喜劇之王》尹天仇臨門一腳便被杜鵑兒由天堂打落地獄,你的戲份連同劇本被硬生生搶走,只拋下一個謊言做借口打發。開鏡當日,你氣憤難平,走到片場想拿回屬於自己的一切,結果慘遭陀地睇場流氓地痞反正都是牛鬼蛇神,惡狠狠的把你痛打一頓趕走。
這口氣,你能嚥下嗎?當你全身發抖、握緊拳頭、雙眼冒火般盯着那些流氓地痞,對方居然很誠懇很認真的問你:「做乜?你真係咁憎我地咩?點解啊?」
9月6日,本來是香港人的投票日,是香港人和平合法表達自己意見的理所當然正當合法的日子。但這一天被防疫之名無恥的剝奪了,而同一時間,你聽到政府不停強調有數十萬人登記預約全民檢測,而政府還希望有更多人出現。
悲傷的是,這一天香港人本來可以合法投票,結果居然變成非法集結﹗接近三百人被拘捕﹗這究竟有多諷刺﹗當合法的權利被剝奪了,所有行為便變成非法,這就是問題關鍵。當合法遊行的權利被剝奪了,那怕只是一個小女孩出街買顏料,也會變成非法集結而被武裝份子重擊倒地﹗當言論自由被剝奪,那怕只是一個無權無勢只有一支咪在街頭吆喝的四眼男子,也會變成「煽動仇恨」,文字獄光臨香港。
控告表達意見的香港人「煽動仇恨」,就像指責一個塗口紅的女人「引人犯罪」,都是原告當被告、受害人變凶手的無賴表現。
等於網民轉載藝人偷食的新聞,你難道要怪責網民「破壞別人家庭」?真正造成破壞的不是網民,而是藝人啊。
說「殺無赦」的人不算煽動,要大家買水喉通藤條打仔的也不算煽動,那麼恐嚇外國政要「付出沉重代價」算不算煽動?剝奪少數民族學習母語的行動又算不算煽動仇恨?
或許那批人出鏡時忘記打格仔,便很有可能,煽動香港人的仇恨。